您好! 按照總局41號令:“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必須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我公司引進國外成熟的丙酮加氫生產異丙醇生產工藝,此工藝技術在國外有多套成功運行的業績,在國內沒有應用先例。但丙酮加氫生產工藝是成熟的生產工藝,國內已有多家生產廠家,且生產工藝與我公司引進的生產工藝基本一致。 請問:此類情況是否屬于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范疇?是否需要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謝謝!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必須經過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可靠性論證”根據留言人留言“在國內沒有應用先例”,因此貴公司擬引進工藝屬于國內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藝范疇,需要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安全可靠性論證。感謝您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關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