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有有高壓電工操作證,2020年8月26日應急管理部安全基礎司向社會公開征求《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意見中的《特種作業目錄修訂對照表》:取得高壓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可以從事低壓電工作業。快2年了,現在想問下貴部該文件是否正式下發,因為本身從事電工行業基本上高壓和低壓都要干,如果高低壓證能合二為一本人所處西部貧困縣,可以為我一樣的打工人節省不少費用和精力,望貴部領導能考慮,謝謝!
感謝您的留言。《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實施,請繼續按現行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規定的特種作業的范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