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后,要進行繼續教育嗎?多久教育一次?
已電話溝通解決。 您好!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2007年1月1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1號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8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修正)第二十三條規定,繼續教育按照注冊類別分類進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每個注冊周期內應當參加繼續教育,時間累計不得少于48學時。第二十四條規定,繼續教育由部門、省級注冊初審機構組織實施。繼續教育應當由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機構承擔。繼續教育有關事宜,建議咨詢對應省級注冊初審機構(咨詢電話可在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查詢,網址: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Contac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