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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經取得高壓電工操作證的還需要取低壓電工操作證嗎,目前《特種作業目錄》還未正式實施
感謝您的留言。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做好特種作業(電工)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8〕18號),電工作業目錄調整為低壓電工作業、高壓電工作業、電力電纜作業、繼電保護作業、電氣試驗作業和防爆電氣作業等6個操作項目。電工作業證按照電工作業目錄單獨考核,電工作業人員按照操作項目上崗作業,各操作項目不得相互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