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的《消防救援局關于貫徹實施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消防設施操作員的通知》應急消〔2019〕154號,在消防救援局官網上查詢不到,請問該文件是否存在,如存在,文件中“持初級五級證書的人員可監控、操作不具備聯動控制功能的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設有聯動控制設備的消防控制室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的人員,應持中級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內容是否正確。
此文件的信息公開形式為依申請公開,故未在官網發布。文件中明確,依據原《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技能標準考核取得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依然有效,與同等級相應職業方向的《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書通用。持初級(五級)證書的人員可監控、操作不具備聯動控制功能的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其他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設有聯動控制設備的消防控制室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的人員,應持中級(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