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網站公眾號
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輕傷,生產經營單位是否應按相關規定對事故情況進行上報?如未按規定進行上報,是否構成瞞報?是否應按相關規定對其瞞報行為進行處罰?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依照法定時限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謊報、瞞報事故的依法予以處罰。如您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請按照該法規規定的事故調查處理權限,向有關政府或部門反映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