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連續注冊已滿5年,2021年進行了重新注冊因2019年《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將注冊周期調整為5年,可能是對政策理解不夠,認為原三年周期可以延長,致使到期未延續。但在今年申請高級職稱評審時被告知“未連續注冊滿5年”。請問:注安申請高級職稱的條件難道不是累計進行專業工作滿5年嗎?也未查到有文件明確說是從重新注冊日期起計算5年。懇請領導給予幫助!謝謝!盼回
您好!《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應急〔2019〕8號)第三十三條“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即視其具備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第三十五條“本規定由應急管理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分工負責解釋。”有關職稱事宜,詳情請咨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