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應急管理部發布了《關于征求《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改函確定的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6日。在2020年9月6日后,應急管理部也沒有出臺新的《特種作業目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應該按照舊版的《特種作業目錄》執行,還是《關于征求《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中的《特種作業目錄》執行?這種情形還很多?如《關于征求工貿行業領域7項安全生產行業》等
感謝您的留言。2020年8月公開征求意見的《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尚未正式實施。請按現行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30號令)規定的特種作業的范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