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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類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培訓規定》、《建筑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辦法》等大多都是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請問專門從事科研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沒有生產和經營活動適用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生產經營單位,是指合法和非法從事生產或者經營活動的基本單元,包括企業法人、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伙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等生產經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