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類法律法規如:《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培訓規定》、《建筑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辦法》等大多都是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請問專門從事科研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沒有生產和經營活動適用么?
《安全生產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依照本條規定,《安全生產法》適用的主體范圍,是指一切合法或者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組織,不論其性質如何規模大小,只要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都應遵守《安全生產法》的各項規定。事業單位是否適用《安全生產法》,要看其是否從事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