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個問題請貴局能否給出正解:我公司最近在做設施改造時,臨時安排一名人員上到四米多的平臺上去固定東西,我們按照危險作業管理要求辦理了登高作業票,落實了相關防護用品的佩戴和現場監護。因是臨時作業需要,不經常性,這樣登高的人員也能被判定為特種作業人員嗎?需要考取咱們應急部門頒發的登高類特種作業證嗎?急盼回復,謝謝。
感謝您的留言。按照《特種作業目錄》規定,高處作業分為登高架設作業和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其中,高處作業主要包括:在高處從事腳手架和跨越架架設或拆除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主要包括:建筑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筑物、設備設施拆除作業。如您在上述范圍內作業,需要取得高處作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