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內部施工改造,改造期間涉及特種設備焊接及接電,第三方施工單位作業人員持住建局頒發的焊接與熱切割證件、住建局頒發的電工證,無應急局頒發的焊接與熱切割證、電工證,是否可以施工。目前住建局及應急局都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兩者是否重復,是否有必要持住建局、應急局雙證才可以施工。
感謝您的留言。《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如您從事的作業內容屬于《特種作業目錄》,需要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30號令)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