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9639-2020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規定: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評審或論證,參加評審的人員包括專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論證的具體要求是什么?需要聘請專家嗎?
論證無具體要求,以取得實效、提高預案質量為出發點,是否聘請專家及聘請什么專家由企業自主決定、無強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