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無儲存經營單位,只從事票據業務,不參與危化品的裝卸和運輸環節,無儲存經營單位有無必要編制應急預案,如需編制主要針對哪些事故進行編制。另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規定,申請經營許可證時應提交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只規定帶儲存經營危化品單位需備案,無儲存經營未做具體規定,這樣無儲存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需要備案嗎?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第五條第二款對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作出了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