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災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1.1事故特征
1.1.1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危險性分析
1.1.1.1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水災事故分為:地表水水害、老窯水水害、孔隙水水害、裂隙水水害。
1.1.1.2危險性分析
礦井一旦發生突然涌水事故,輕則造成局部停工停產,重則淹井,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1.1.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
模擬惠寶煤業回風順槽掘進工作面發生突水事故。
1.1.3事故發生的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輔運大巷掘進工作面掘進過程中與小窯老塘積水通過貫通巷道進入工作面,工作面涌水達到150m3/h。突水3個小時后工作面被淹。
1.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掘進過程中發現有大的構造帶,頂板破碎易冒頂、片幫,層位有明顯的錯差,掘進過程中涌水量增大,煤壁出水、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等現象。
1.2應急組織與職責
4.2.1現場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跟班礦領導
副組長:跟班隊長
成? 員:本單位井下當班人員。
1.2.2應急救援組織職責
組長(副組長):事故發生后,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處理,救治傷員,確保迅速處理,并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負責把人員撤離運送到地面。
調度室值班員:上傳下達各種信息,協調救援工作,同時做好相關記錄。
安檢員、瓦檢員:對工作面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現場安全監察,配合組長實施救援工作。
1.3應急處置
1.3.1 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3.1.1當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后,現場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現場跟班區長和班長立即查看水害的范圍大小等水害情況,應根據現場實際,按照避災原則,能救先救,不能搶救時,應清點人數,并立即向礦井調度及區隊匯報清楚,在礦井沒有派來救援人員前,積極組織現場人員進行自救。撤離災區時,組織人員按正確的避災路線撤離。
1.3.1.2調度室負責詳細記錄透水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可能影響的范圍等詳細情況,并立即匯報應急處理組長和礦井值班領導。
1.3.1.3區隊接到匯報后立即分析現場情況,配合總指揮部制定現場救援計劃。
1.3.1.4由于突水量較小,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屬于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程序。
1.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3.2.1工作面人員應急措施
A、發生水災時,施工人員在跟班隊長或帶班長的帶領下撤離到安全地點,同時,通知水泵司機把水泵全部啟動,加強排水。
B、切斷與搶險無關的電源,保證礦井排水供電。
C、人員撤退的原則是:從輔運大巷掘進頭沿避災路線撤退。
D、若水勢很大,退路被阻時,尋找巷道最高點位置暫避,同時發出呼救信號。立即組織人員查明出水原因,針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措施進行營救。
1.3.2.2井下水災應急處理的一般原則是:
A、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估計突出水量,靜止水位,突水后透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B、掌握災區范圍、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C、按積水量、透水量組織強排水,同時堵塞地面補給水源。
D、加強排水和搶救中的通風,切斷災區電源,防止將空區積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有毒氣體。
E、排水后偵察、搶險中,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F、搬運和搶救遇難者,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1.3.3報警電話及上級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聯絡方式和聯系人員,詳見惠寶煤業應急預案電話號碼表(見附件一)。
1.3.4事故匯報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事故地點,事故類型,事故的嚴重程度,事故發生的時間,事故現場情況,次生事故可能性,需要幫助情況,事故發生地點的聯系方式等內容。
1.4注意事項
1.4.1發生突水事故后,有害氣體可能隨透水溢出,被困人員和救援人員應及時佩戴自救器,盡量沿進風巷道行走。
1.4.2人員在撤離過程中,不得進入盲巷。
1.4.3人員撤離時應結伴行走,不得私自行動,應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危險區。
1.4.4遇事要冷靜,不要慌張,認清來水方向。
1.4.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應注意:搶救出傷員后,必須判斷傷情的輕重,人員較多時先救重傷員,后救輕傷員,并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則。
A、對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的傷員必須先復蘇,后搬運。
B、對出血傷員必須先止血后搬運。
C、對骨折的傷員必須先固定后搬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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