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特征
1.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由高坡、陡坡土石開挖工程可能引起的事故有山體塌方、爆炸、物體打擊、開挖機械傾覆造成機械傷害。
1.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
項目部施工現場:陡坡上的隧道出入口施工、沿山坡繞行的施工便道、高邊坡路塹開挖施工、深溝壑的路堤填筑施工、深溝中的橋墩臺基礎開挖施工、擋土墻施工,高處及陡坡作業。
1.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在雨季施工中發生的可能性比較大。可造成人員傷亡、機械損壞、交通中斷、施工中止、延誤工期。
1.4事故可能出現的征兆或條件
坍塌、滑坡山體裂縫增大,有落土、落石等,地震前動物的異常反應等。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與職責
2.1.1項目經理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第一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成員分別由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項目后勤、質檢負責人、處門及施工處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
2、組織制定本項目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現場處置方案;
3、在項目開工后或每季度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應急救援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
4、組建項目處應急救援隊伍,并對成員進行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并經考試合格;
5、制定并落實經費保障、設備材料保障、醫療保障、交通運輸保障、信息聯絡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6、事故發生后,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應急救援,服從上級應急管理機構的指揮;
7、及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并按程序上報所屬公司;
8、展開事故原因調查,并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9、有針對性地落實整改措施,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搶險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長及施工處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搶險行動方案,協調有關處門的搶險行動;及時向指揮處報告搶險進展情況。
2.2.2安全保衛組:組長由項目后勤擔任,成員由項目辦公室、經警組成。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阻止非搶險救援人員進入現場,負責現場車輛疏通,維持治安秩序,負責保護搶險人員的人身安全。
2.2.3后勤保障處:組長由項目后勤擔任,成員由項目設備材料處、辦公室、預算合約處、食堂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問題。
2.2.4醫療救護組:組長由項目質檢負責人擔任,成員由財務人員、現場技術員、安全員應急救援車輛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入院等工作。
2.2.5善后處理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成員由項目領導班子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問題;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2.2.6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相關領導擔任,成員由項目經理、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長、項目安全組組長及有關技術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保護和圖紙的測繪,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件的性質,提出應對措施,如確定為事故,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3?應急處置
3.1應急處置程序
3.1.1立即報警。事故第一發現人立即以大聲呼叫方式向現場人員報警,并馬上通知現場施工處負責人或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長,或直接向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項目經理)報告事故發生地點、種類、事故危害程度等。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啟動緊急預案,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3.1.2事故發生后,立即停止現場作業活動,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現場有救護經驗的人員立即對傷員按照應急措施實施緊急救護。
3.1.3現場施工處部長指揮現場救護工作,在現場的傷員得到急救的同時,立即使用手機或其他通訊設施拔打“120”電話,與急救中心聯系,要求緊急救護,之后應打電話向項目經理、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長及其他負責人報告,保護事故現場。
3.1.4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接報后,應迅速趕赴現場,組織協調處理事故,并宣布啟動事故現場處置方案,按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及相關程序、方法組織事故應急救援。
3.1.5建筑工程安全部部長接到報告后,問清楚事故地點,與急救中心取得聯系;項目后勤落實后勤保障工作,確保傷員能立即得到救護,不因后勤不到位而影響急救。
3.1.6事故調查處置。按照現場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程序規定,觸電事故發生情況報告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查處。事故后分析原因,編寫調查報告,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負責對預案進行評價并改善預案。事故發生情況報告應急準備與響應要及時上級單位。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發生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事故后,發現事故發生人員應及時通知現場安全員,由現場安全員撥打急救電話并向建筑工程安全部匯報,同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救;建筑工程安全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上報搶險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搶險隊進行現場搶救;一部分搶險隊員進行人工呼吸或包扎傷口;其余隊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
3.2.2發生爆炸、坍塌和滑坡等坍塌事故后,發現事故發生人員應及時通知現場安全員,由現場安全員撥打急救電話并向建筑工程安全部匯報,同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救;建筑工程安全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上報搶險領導小組,組織應急搶險隊進行現場搶救;一部分搶險隊員清理土方或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先按部位搶救被埋人員若坍塌量少,要用鐵鍬及時挖掘,并注意不要傷及被埋人員。若坍塌量大,應采用挖掘機等大型設備挖掘,現場要有人員指揮并監護,防止機械傷及被埋人員。;其余隊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并安排專人隨時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當發現被埋人員時,先清除埋至胸口處土方,用清水清洗傷者耳鼻和嘴巴處污泥,立即進行吸氧。挖出雙臂后,要向上提拉,其余人繼續清除埋在下半身的土方。
3.2.3在等待外部醫療救援的同時,對受傷人員可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救援人員應各負其責,分工有序的處理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2.4組織有關人員對爆炸區進行全面調查,查清事故發生的原因。
3.2.5保護好事故現場,防止無關人員入內,事故幸存者積極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
3.3應急值守電話:
工作時間:
下班、節假日: :
火災:119;急救:120;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路建設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
銀川市交通局
4注意事項
4.1救援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首先明確現場有無受傷人員及有無次生災害的可能,聽從指揮,不冒險蠻干,確保救援人員自身安全。
4.2鑒于高坡陡坡土石方開挖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主要是機械性窒息引起呼吸功能衰竭和顱腦損傷所致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衰竭,因此應急搶險隊成員必須熟練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傷員搬運及心肺復蘇等急救知識與技術等。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搶險隊員應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并合理安排,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4.3全面了解事發經過,了解現場原有人數和現在仍未搶救出來人數,當核實所有人員獲救后,應保護好坍塌傷亡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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