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特征
氧氮球罐作為儲存高壓氣體的特殊設備,其設計、制造和使用都必須符合TSGR0004-2009《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運行中的氧氮球罐一旦發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不僅僅使設備本身遭到破壞,而且還會造成人身傷亡,破壞周圍的設施,甚至導致嚴重的火災事故。
2. 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氣體廠綜合組:負責組織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
2.2值長:負責事故發生后的相關信息的準確傳遞及生產組織、事故應急處理指揮;氣體廠領導到達事故現場后,協助氣體廠領導進行事故處理。
2.3氣體廠領導:負責事故發生后應急指揮、人員救護、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2.4班組長、值班人員:負責設備操作、現場搶救的配合。
2.5氣體廠安全員:負責搶救現場安全監督、含氧量測試、搶救配合等。
3. 應急處置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按照專項預案中的信息報告程序,如發現球罐泄漏或爆炸等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向氣體廠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匯報,氣體廠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開展現場處置。如事故擴大應立即向動力公司匯報啟動動力公司應急響應。
3.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2.1如發生火災按照動力公司《各單位火災現場處置方案》執行。
3.2.2事故現場有人傷亡時向120呼救,護送傷員去醫院治療。
3.2.3在安全允許前提下,立即關閉球罐進口閥,切斷氣源(氧氮)。
3.2.4通知氧、氮壓系統立即關閉送氧、氮閥。
3.2.5通知用戶停止使用氧、氮產品。
3.2.6設置好警戒區域,并落實專人監護。
3.2.7如事故擴大應迅速撤離現場,不允許任何無關人員接近事故現場(消防人員除外)。
3.2.8如大球大量泄漏或爆炸,應使用便攜式氧氣分析儀測試現場含氧量,救援人員未戴安全用具時應在含氧量大于19.5%的安全區域進行救援,必要時應佩帶空氣呼吸器進行作業。
4. 注意事項
4.1 按規范正確使用呼吸器,如氣瓶壓力報警,立即撤離。
4.2派專人到路口引導消防車或救護車進入事故區域,向救援人員簡單介紹事故情況。
4.3事故處理結束后,要保護好現場,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事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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