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名: 檢查日期:
一、 生活區和住艙 合格(√) 不合格(X)不適用(―)
1. 總報警系統情況正常 □
2. 滅火器情況良好,包括:A、類型和規格的正確。B、藥劑按時充換、稱重并標有上次檢驗日期和記錄。C、滅火器放置處無障礙物,便于取用。□
3. 緊急出口暢通無阻。□
4. 生活區及兩舷梯口明顯地方張貼了本船防火控制圖。□
5. 電器設備正確接地。□
6. 所有照明燈裝備了防護罩。□
7. 垃圾桶必需是阻燃的,四周不得開口,里面盛水,垃圾要經常、盡快地處理□
8. 船員或旅客住艙內沒有存放油漆或汽油等易燃品。□
9. 沒有擅自拉接的電器線路。□
10. 沒有使用明火電爐、非自動開水壺、明火加熱器、電熱杯、電熱毯等禁止使用的電器。□
11. 每人床頭備有自己的消防職責分工應變卡。□
二、 廚房及配餐廳
1. 沒有存放易燃的垃圾、雜物、潮濕或油污的棉紗頭、破布等等。□
2. 備有防火的棄物容器且設有蓋子。□
3. 定期徹底清掃爐罩、防護罩和抽風管道保養清潔無油污、灶面不存放任何可燃物品。□
4. 電灶無短路、電線絕緣層脆裂的現象。□
5. 電器用具設備維修良好。□
6. 爐灶開關指示燈完好正常。□
7. 滅火器狀況良好。□
8. 廚工已熟練掌握廚房排煙管道固定滅火設備的使用。□
三、甲板部
1. 甲板上沒有易燃的垃圾。□
2. 甲板上沒有殘存的油污。□
3. 甲板上管路和接頭無泄漏現象。□
4. 甲板上電器設備維修良好。□
5. 舷梯口、大艙內懸掛或顯示中英文“禁止吸煙”牌。□
6. 危險品均有特殊標簽并進行了正確的積載,按“危規”要求進行了正確分隔,保持了正常的濕度,溫度和通風。□
7. 所有駕駛員均已熟練掌握本船大型滅火系統的操作。□
8. 煙火探測器能進行有效探測(如有)。□
9. 正確堆放油漆和其他易燃物品,保持良好通風及有效防止自燃。油漆間應使用防爆燈具。
10. 救生艇燃油存放在適當位置。□
大副:
備注:1. 該表項目每月至少檢查一次,確認無誤。
2. 甲板部留大副處備查。
3. 在船保存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