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帶電作業項目管理
1、常規項目的管理。常規項目系指操作簡單,使用常用工具進行經常性作業的項目,如更換絕緣子,斷、接引等。各基層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列出常規帶電作業項目。常規項目必須編制相應的現場操作規程,由基層單位帶電作業專責人審查,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2、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應具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工作票簽發人必須經廠(局)領導批準,工作負責人也可經工區領導批準。
3、帶電作業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對帶電作業現場情況不熟悉時,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到現場查勘。根據查勘結果做出能否進行帶電作業的判斷,并確定作業方法和所需工具以及應采取的措施。
4、高架絕緣斗臂車使用前應認真檢查,并在預定位置空斗試操作一次,確認液壓傳動、回轉、升降、伸縮系統工作正常,操作靈活,制動裝置可靠,方可使用。
5、帶電作業處理緊急缺陷或事故搶修,應符合批準的帶電作業項目,否則,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制訂可靠的安全措施,經總工程師批準的方可進行。
五、帶電作業資料管理
1、每次完成帶電作業后,工作負責人應及時在“帶電作業登記表”上逐欄登記存檔備查。并作為年度統計依據。年度統計從元月1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
2、開展帶電作業的車間和班組應備有下列技術資料和記錄。
(1)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帶電作業技術管理制度》、《帶電作業操作導則》及本單位制訂的《帶電作業現場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
(2)經總工程師批準的帶電作業項目一覽表和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名單;
(3)帶電作業分項需要工具卡片;
(4)帶電作業登記表;
(5)帶電作業工具清冊;
(6)帶電作業工具及絕緣材料技術證明書或使用說明書;
(7)帶電作業工具預防性試驗卡;
(8)帶電作業新項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術鑒定書及其附件;
(9)帶電作業技術培訓和培訓考核記錄簿;
(10)帶電作業不安全情況、事故障礙記錄簿;
(11)班組工作日記簿;
(12)線路和變電站一次結線圖;
(13)有關電氣設備參數一覽表。
六、使用絕緣斗臂車的注意事項
在使用絕緣斗臂車進行作業之前,必須全面了解絕緣斗臂車的操作步驟及性能。
1.進行定期檢查
在開始作業之前,應進行作業前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定期的自行檢查(月度檢查及年度檢查),并將檢查的結果紀錄保存。帶電絕緣斗臂車,需要在每六個月內作一定期的絕緣性能方面的檢查。在作定期檢查的時候(包括日常維護、作業前檢查、維修等),不要進入工作臂及工作斗的下方。
2.行駛中的注意事項
(1)作業車在行駛時,必須達到以下狀態:工作臂、工作斗及支腿收回到原始位置;小吊副臂移至水平位置;扣好小吊回轉固定銷;卸下液壓工具油管;接地線收到滾筒上。若不收回工作臂、工作斗及支腿時行駛,將改變車輛的尺寸和平衡,是十分危險的。不要在工作斗內載人的狀態下行駛。
(2)全部卸下工作斗內的工具等物品,然后蓋好工作斗外罩。工作斗內裝載工具等重物時行駛,因行駛的振動可能會造成工作斗裝置的損壞。行駛時,將工作斗收回到原始位置并可靠的掛好固定工作臂的纜繩或工作斗的纜繩。絕緣斗臂車帶有高空作業裝置,比一般車輛重,重心也較高。因此不能急剎車,不能急轉彎,以防止發生翻車事故。在下雪天時,為防止各機械及操作裝置凍結,要裝好工作斗外罩。
(3)將取力器開關關閉,確認電源指示燈熄滅,取力器脫開。取力器開關在接通的狀態下行駛,因油壓發生裝置處于工作狀態,可能造成工作臂等裝置動作和油壓發生裝置的損壞。
(4)輪胎的氣壓過低會降低行駛的安全性,輪胎的氣壓要保持在規定的壓力范圍內,更換輪胎時,壓迫使用規定的輪胎。
(5)在長坡道、雨天、冰凍及積雪路面上行駛時,因剎車性能減弱,要控制車輛的行駛速度。
(6)行駛在高度限制的道路上,要注意不要使工作臂部分和工作斗碰到建筑物上,作業車的總高度標志在駕駛室內的銘牌上。在松軟的道路、木橋及有重量限制的道路上行駛時,應先確認能否行駛。
(7)在工具箱及裝載區堆放工具等物品,裝載時不許偏載,不許超載,要可靠的固定,以防因行駛中的振動而倒塌。在行駛前,要可靠地關閉工具箱地門并加上鎖。
(8)作業車因有高度作業裝置,后方地視野較差,在倒車時,必須有人指揮,按照指揮者地指令駕駛。
(9)由高空作業裝置上掉下來地液壓油或潤滑脂等沾在前擋風玻璃上時,會使視線變差,要注意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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