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黨中央、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優化調整方案》,經報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現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責、機構、編制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科學技術部的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職責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二、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的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等職責劃入民政部。
三、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民政部代管。
四、將科學技術部4名行政編制、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3名行政編制劃入民政部。
調整后,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內設機構19個,機關行政編制44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8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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