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對保稅港區與境外之間進出貨物的監管
第十五條 保稅港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應當在保稅港區主管海關辦理海關手續;進出境口岸不在保稅港區主管海關轄區內的,經保稅港區主管海關批準,可以在口岸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第十六條 海關對保稅港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對從境外進入保稅港區的貨物予以保稅,但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按照本條前款規定實行備案制管理的,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代理人應當如實填寫進出境貨物備案清單,向海關備案。
第十七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下列貨物從境外進入保稅港區,海關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
(一)區內生產性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建設生產廠房、倉儲設施所需的基建物資;
(二)區內企業生產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及其維修用零配件;
(三)區內企業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
第十八條 從境外進入保稅港區,供區內企業和行政管理機構自用的交通運輸工具、生活消費用品,按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海關按照有關規定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
第十九條 從保稅港區運往境外的貨物免征出口關稅,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保稅港區與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對于同一配額、許可證件項下的貨物,海關在進區環節已經驗核配額、許可證件的,在出境環節不再要求企業出具配額、許可證件原件。
第三章 對保稅港區與區外之間進出貨物的監管
第二十一條 保稅港區與區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區內企業或者區外收發貨人按照進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向保稅港區主管海關辦理申報手續。需要征稅的,區內企業或者區外收發貨人按照貨物進出區時的實際狀態繳納稅款;屬于配額、許可證件管理商品的,區內企業或者區外收貨人還應當向海關出具配額、許可證件。對于同一配額、許可證件項下的貨物,海關在進境環節已經驗核配額、許可證件的,在出區環節不再要求企業出具配額、許可證件原件。
區內企業在區外從事對外貿易業務且貨物不實際進出保稅港區的,可以在收發貨人所在地或者貨物實際進出境口岸地海關辦理申報手續。
第二十二條 海關監管貨物從保稅港區與區外之間進出的,保稅港區主管海關可以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二十三條 區內企業在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廢品,以及加工生產、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產生的包裝物料,區內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并且經海關批準的,可以運往區外,海關按出區時的實際狀態征稅。屬于進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商品的,免領進口配額、許可證件;屬于列入《禁止進口廢物目錄》的廢物以及其他危險廢物需出區進行處置的,有關企業憑保稅港區行政管理機構以及所在地的市級環保部門批件等材料,向海關辦理出區手續。
區內企業在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品、副產品出區內銷的,海關按內銷時的實際狀態征稅。屬于進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的,企業應當向海關出具進口配額、許可證件。
第二十四條 經保稅港區運往區外的優惠貿易協定項下貨物,符合海關總署相關原產地管理規定的,可以申請享受協定稅率或者特惠稅率。
第二十五條 經海關核準,區內企業可以辦理集中申報手續。實行集中申報的區內企業應當對1個自然月內的申報清單數據進行歸并,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在次月底前向海關辦理集中申報手續。
集中申報適用報關單集中申報之日實施的稅率、匯率,集中申報不得跨年度辦理。
第二十六條 區外貨物進入保稅港區的,按照貨物出口的有關規定辦理繳稅手續,并按照下列規定簽發用于出口退稅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
(一)從區外進入保稅港區供區內企業開展業務的國產貨物及其包裝物料,海關按照對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貨物轉關出口的,啟運地海關在收到保稅港區主管海關確認轉關貨物已進入保稅港區的電子回執后,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
(二)從區外進入保稅港區供保稅港區行政管理機構和區內企業使用的國產基建物資、機器、裝卸設備、管理設備、辦公用品等,海關按照對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
(三)從區外進入保稅港區供保稅港區行政管理機構和區內企業使用的生活消費用品和交通運輸工具,海關不予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
(四)從區外進入保稅港區的原進口貨物、包裝物料、設備、基建物資等,區外企業應當向海關提供上述貨物或者物品的清單,按照出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申報手續,海關不予簽發出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原已繳納的關稅、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不予退還。
第二十七條 經保稅港區主管海關批準,區內企業可以在保稅港區綜合辦公區專用的展示場所舉辦商品展示活動。展示的貨物應當在海關備案,并接受海關監管。
區內企業在區外其他地方舉辦商品展示活動的,應當比照海關對暫時進境貨物的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保稅港區內使用的機器、設備、模具和辦公用品等海關監管貨物,可以比照進境修理貨物的有關規定,運往區外進行檢測、維修。區內企業將模具運往區外進行檢測、維修的,應當留存模具所生產產品的樣品或者圖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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