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金屬非金屬礦山淘汰落后設備及工藝工作情況的函
發 文 號:管一函〔2017〕4 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
發布日期:2017-05-11
關于報送金屬非金屬礦山淘汰落后設備及工藝
工作情況的函
管一函〔2017〕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更有針對性地推動金屬非金屬礦山淘汰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設備和工藝工作,現對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3〕101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5〕13號)情況進行調查摸底。請于2017年6月30日前,將本地區淘汰落后工作的總結材料(主要包括進展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意見建議)和相關統計表格(見附件1-4,可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監管一司子站下載)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YLY@chinasafety.gov.cn。
聯系人及電話:楊凌云,010-64464067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一司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