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實施工作的通知
發 文 號:應指信息〔2013〕29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發布日期:2013-10-19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做好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編制導則》實施工作的通知
應指信息〔2013〕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各中央企業: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13,以下簡稱《導則》)經2013年第10號國家標準公告,已于2013年10月1日起實施。
請各單位以《導則》為基礎,結合工作實際和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監督檢查等工作制度;嚴格應急預案備案時的形式審查,不得生搬硬套,禁止生產經營單位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將風險分析和能力評估的結果作為應急預案編制的依據,在應急預案文本中予以體現;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在應急預案評審前,組織應急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通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加強宣傳培訓,推廣經驗做法,準確理解,科學運用,切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201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