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
舉辦2012年第二期市(地)領導干部
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的通知
安監總培訓〔2012〕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根據中央組織部《關于印發〈2012年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抽調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參加專題研究班計劃〉的通知》(組通字〔2012〕9號)安排,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于2012年9月在上海舉辦今年第二期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總第十七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研究班的人員
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任職和近5年未參加專題研究班的市(地、州、盟)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專員、州長、盟長),以及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的廳局級干部。
二、研究內容
(一)安全發展與創新管理;
(二)煤礦安全事故預防與安全監察;
(三)安全生產法制建設與依法行政;
(四)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五)突發事件應對與應急管理;
(六)安全生產科技與保障能力建設等。
三、研究班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9月11日至20日,9月10日報到。
(二)地點: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前程路99號)。
四、推薦名額
(一)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會同本省(區、市)黨委組織部門研究推薦2名市(地、州、盟)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專員、州長、盟長)參加研究班學習。
(二)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分別選派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證或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證的廳局級干部參加研究班學習。
(三)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和煤礦安全監察局于8月17日前將回執表(見附件)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聯系人及電話:張慶國、王巧巧,010-64463981、64463627、64463870〈傳真〉)。
五、其他事項
(一)請參加研究班的學員報到時提交2個在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或案例,供學習時交流、研討。
(二)研究班結束時需提交1篇3000字以上的結業論文(電子版、書面各1份),請各學員提前準備相關材料。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擇優編輯出版論文集,免費向有關市(地)及部分重點縣(市)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發放,并選送參加中組部組織的成果展。
(三)參加研究班的學員經考核合格,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與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共同頒發培訓證書,請學員報到時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張。
(四)培訓和食宿費用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支付。
附件:2012年第二期市(地)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題研究班回執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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