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天津市薊縣
萊德商廈“6·30”重大火災事故情況的通報
安委辦〔201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2年6月30日15時40分許,位于天津市薊縣城區中昌北路東側的萊德商廈發生火災,造成10人死亡、16人輕傷,事故原因正在調查。
事故發生后,國務院領導同志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善后處理各項工作,通過認真查處事故,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指導各地區、各有關方面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依據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該事故暴露出部分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自救能力差等問題,也暴露出一些地區、有關部門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在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不落實的問題。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訓,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大力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第二階段工作取得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2〕10號)要求,認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按照消防安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的具體部署,在鞏固前一階段“清剿火患”戰役成果的基礎上,認真打好“黨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衛戰”。要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要嚴格落實“四個一律”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打擊和治理措施,嚴格依法查處未經消防安全設計,未申報消防安全竣工驗收,開業前未開展消防安全檢查,以及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關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各類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整改和消除火災隱患。
二、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要求,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職責,督促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必要的消防投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根據近期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5部門《關于街道鄉鎮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公通字〔2012〕28號)要求,建立健全街道、鄉鎮消防安全組織,落實基層消防工作責任,在街道、鄉鎮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網絡。
三、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不斷提高社會公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8部門印發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的各項要求,結合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建設,著力提高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特別是要重點督促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消防安全基礎相對薄弱的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開展滅火疏散應急預案演練。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宣傳普及火災預防、初起火災撲救以及逃生自救常識,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尤其是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技能。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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