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12年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發 文 號:安監總廳培訓〔2012〕42號
發布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2-04-05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舉辦
2012年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安監總廳培訓〔2012〕42號
各有關中央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推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決定2012年在北京舉辦6期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和即將到期的中央企業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中央企業總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最新方針政策;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事故調查處理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國內外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及安全管理經驗等。
三、培訓時間、地點
(一)培訓時間。
第一期(復訓班):5月10-13日。5月9日報到。
第二期(初訓班):5月12-17日。5月11日報到。
第三期(外籍人員班):6月6-11日。6月5日報到。
第四期(復訓班):10月16-19日。10月15日報到。
第五期(初訓班):10月18-23日。10月17日報到。
第六期(外籍人員班):11月7-12日。11月6日報到。
(二)培訓地點。
中國石化會議中心(地址:北京市昌平區水庫路21號;總機:010-60713333)。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培訓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負責組織管理,培訓結束后,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進行考核,參加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頒發或換發安全資格證書。
(二)請各有關中央企業按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其中:安全資格證即將到期的,參加復訓班次學習;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者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的,參加初訓班次學習;外籍人員班采用英語授課,請各單位外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該班次的學習。
(三)參加培訓人員報名、報到等具體事宜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另行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聯系人:薄書平、郭琳。
聯系電話:010-84275761、84276030、84273296(傳真)。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