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
青質技監[2001]68號
關于在全市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普查登記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各主管部門(集團公司),中央、省駐青單位,各有關單位:
隨著我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以下簡稱在用設備)的數量迅速增加,應用范圍日益擴大,但部分企業安全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未按規定及時申報在用設備注冊登記和定期檢驗,致使目前在用設備底數不清、安全狀況不明、事故隱患問題較為嚴重。為確保在用設備的安全運行,有效控制和降低事故率,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2001年7月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
開展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是做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是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發生的具體措施,也是落實國務院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具體內容。各部門、各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積極努力,按時完成這項重要而艱巨的任務。為確實做好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現就有關實施意見通知如下:
一、 普查登記工作的目標
普查登記包括組織普查、技術檢驗、注冊登記和發放使用證、微機錄入等內容。此次普查登記,基本目標是進一步查清我市在用設備數量和分布,掌握安全狀況,督促使用單位消除事故隱患,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切實把安全監察的要求落實到每臺在用設備上,為提高安全監察工作到位率奠定基礎。設備普查登記要實現的最終目標,一是以滿足安全要求的在用設備,按規定進行注冊登記和發放使用證,并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隨時掌握日常變更、修理、改造、和報廢的信息;二是對存在各類安全隱患,不能滿足安全要求的在用設備完成分級治理,對安全狀況等級達不到要求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設備,要限期整改和報廢;對停用的設備重新使用要按有關規定進行檢驗和評定;對無證制造、安裝的設備或舊貨市場購入的已報廢的二手設備,要予以解體報廢。
二、 普查登記工作的范圍
鍋爐普查登記的范圍包括蒸汽鍋爐、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和小型蒸汽和常壓熱水鍋爐。
壓力容器普查登記的范圍包括固定式和移動式壓力容器及醫用氧艙,不包括容積小于150升且可移動的空壓機儲罐和鍋爐房內的分氣缸。在用氣瓶不屬于此次普查的范圍,對在用氣瓶的管理,將通過對氣瓶充裝站的專項整頓治理,實行固定充裝單位充裝制度,達到以“站”管“瓶”的目的。
壓力管道的普查,主要是對石油化工企業在用工業壓力管道的普查,具體要求另下文件。
特種設備普查登記的范圍包括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游藝機和游樂設施。
在用設備普查登記所依據的主要法規、規章目錄詳見附件五。
本次普查登記工作是在日常注冊登記的基礎上進行的,普查登記工作的重點放在檢查歷年注冊登記的死角和設備使用的新領域。鍋爐壓力容器普查登記的重點是個體、私營、鄉鎮企業、區屬企業、合資企業、經濟效益欠佳的企業、學校、幼兒園以及饅頭房、洗浴中心、豆腐加工房、各中氣瓶充裝站等;小型蒸汽和常壓熱水鍋爐剛剛納入安全監察范圍也是本次普查登記的重點。特種設備普查登記的重點是商場、賓館、高層辦公、住宅樓、風景區和大型游樂場所等人員相對集中區域的電梯、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對上述重點要采用拉網式檢查的方式實現普查登記的全覆蓋。
三、普查登記工作的組織
為搞好普查登記工作,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市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任副組長,各企業主管部門(集團公司)、中央、省駐青單位分管領導、質量技術監督各分局局長、市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處長,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所長、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所長、市化工壓力容器檢測站站長為成員。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協調全市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
質量技術監督分局要成立以分局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要實現普查登記工作的全履蓋,即要覆蓋至每一鄉鎮(街道辦事處)、每一村莊、每一臺在用設備。
各企業主管部門(集團公司)、中央、省駐青單位要成立由分管領導任負責人的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業、本單位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
市內四區在用設備的普查登記暫由檢驗機構承擔,即鍋爐、壓力容器由市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負責,特種設備由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負責。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具體負責全市在用設備普查登記組織實施工作。
四、普查登記工作的實施步驟
此次普查登記工作從今年下半年正式開始,計劃明年年底基本完成,分四個階段實施。
⑴技術準備階段(2001年4月—6月),此次普查登記要求使用全省統一開發研制的軟件,采用先進信息手段,實行微機錄入,建立全市在用設備中心數據庫。這一階段主要工作是試用軟件并加以完善以及印制普查登記用表格。
⑵宣傳、發動、培訓階段(2001年7月—9月)此階段主要工作一是召開全市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動員會議,部署工作,提出要求;二是通過新聞媒體加以宣傳;三是對有關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掌握普查登記工作要求及方法,以便順利開展工作。
⑶正式實施階段(2001年10月—2002年9月),全面開展在用設備普查摸底、技術檢驗、注冊登記和發放使用證、微機錄入工作。今年年底要基本完成電梯、客運索道、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醫用氧艙、超高壓容器的普查登記工作,并完成更換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工作。
⑷收尾、驗收階段(2002年10月—12月),對承擔普查登記的單位進行逐一驗收,基本完成全市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
五、注冊登記的程序和原則要求
1、 實行先備案編號,再進行技術檢驗的工作程序。根據我市多年的實踐,此次普查采用將普查到的在用設備先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備案編號,納入安全監察范圍,然后進行技術檢驗,根據其安全狀況情況決定是否給予注冊登記和發放使用證。
2、 鍋爐壓力容器注冊登記
⑴2001年6月以前已辦理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持原《使用登記表》、《使用證》和最近一次《檢驗報告》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附件一~附件二要求重新辦理注冊登記,符合條件的換發使用證。
⑵新上壓力容器在使用之前,使用單位應持壓力容器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等有關資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新上鍋爐安裝前要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才能進行安裝;安裝后經驗收合格、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領取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⑶鍋爐壓力容器已投入使用而事先沒有辦理注冊登記的,使用單位須持設備的原始資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補辦注冊登記手續,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設備予以注冊登記、補發使用證。
3、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
全市電梯、起重機械、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統一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負責注冊登記。
⑴使用單位新上電梯、起重機械、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在安裝前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開工備案手續;安裝竣工后經市特種設備檢驗所檢驗并出具驗收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的發給《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按附件三要求填表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注冊登記后才能投入使用。
⑵在用電梯、起重機械、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經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編號后,由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的發給《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使用單位按附件三要求填表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冊登記后繼續使用。
廠內機動車輛實行屬地管理,即由設備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注冊登記。
⑴新上廠內機動車輛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后使用。
⑵在用廠內機動車輛經技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出具檢驗報告,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后繼續使用。
六、普查登記工作有關要求
1、 市在用設備普查登記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例會,通報普查登記有關情況,督查工作進度,提出階段工作要求,以保證預期計劃完成。
2、 各普查登記領導小組每季度將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普查登記進展情況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3、 各普查登記領導小組名單于2001年8月15日前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
青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通訊地址:江蘇路8號,郵政編碼:266003,聯系電話:2884132(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處)。
附件一:《鍋爐(普查)注冊登記表》(略)
附件二:《壓力容器(普查)注冊登記表》(略)
附件三:《特種設備(普查)注冊登記表》(略)
附件四:《注冊代碼和使用證號碼編制規則》(略)
附件五:《在用設備(普查)注冊登記有關法規、規章目錄》(略)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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