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關于印發《交通監理工作任務和職責》(試行)等有關規定的通知
(78)交公路字2128號
各省(區)交通局:
為使交通監理工作適應新時期總任務的要求,我部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規定了省(區)、地(市、盟、州)、縣(市、旗)等監理機構的職責范圍,制訂了交通監理人員守則,現印發給你們試行。在實踐中,有何意見,請隨時函告我部。
附件:1.交通監理工作任務和職責(試行)
2.交通監理人員守則(試行)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交通監理工作任務和職責
(試 行)
交通監理機關是代表國家負責貫徹執行交通法規的監督管理機關。基本任務是:維護交通秩序、糾正違章、指揮交通、宣傳安全、處理交通事故;對機動車及其駕駛員旅行技術檢驗、考核、發放牌證和對機動車的制造、 改裝、改造、保修質量以及路政管理等施行監督,以保障交通安全,為運輸生產服務。它是一項政策性、群眾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
關于機構設置問題,根據目前情況和實際需要,在省(區)設監理處,地(市、盟、州)設監理所,縣(市、旗)設監理站。也可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派設監理所、站和交通檢查站。
各級監理機構的職責分工;
一、交通監理處是省(區)交通局主管全省交通監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它的職責:
1.負責貫徹有關交通法令、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
2.草擬國家交通法規、辦法的實施細則和補充規定;
3.擬定機動車和駕駛員檢審通知,重大事故通報,安全大檢查決定,交通管理通告;
4.按干部的管理權限,負責提出監理人員的編制、任免、調動和獎懲意見;
5.負責交通監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審驗工作;
6.負責向上級報告工作和按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
7.對有嚴重政治影響的重大事故,必須親赴現場協助處理;
8.監督機動車牌證發放和駕駛員的考核工作;
9.負責監理人員服裝、證件的制作、保管和發放;
10.負責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種牌證、表、冊、票據的制作;
11.負責交通監理經費計劃、基建計劃,批準監理部門車輛、固定資產的購置、調配和處理;監督檢查監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12.組織交通安全競賽,總結、交流、宣傳、推廣交通安全經驗;分析交通安全形勢,提出措施意見;
13.負責監督機動車的制造、改裝和改造工作;
14.組織研究采用推廣交通管理的新技術、新設備;
15.接待、處理人民來信來訪;
16.做好已擔負的養路費征收工作。
二、交通監理所是本地區交通監理工作的執行機關。對監理所實行省、地雙重領導,人事、財務、業務歸省交通局負責,黨團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以及交通安全工作以地區交通局為主。它的職責:
1.主管轄區內交通監理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交通監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指示和規定,并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的執行情況;
3.完成上級監理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和當地領導機關交辦的交通安全工作;
4.提出交通監理站工作人員的調配意見,報省市批;
5.組織領導機動車和駕駛員年度檢審工作;
6.協助監理站處理大、重大事故;
7.指導、檢查駕駛員培訓工作并負責駕駛員的考核;
8.負責向上級按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和報告工作;
9.監督檢查機車制造、修理質量;負責機動車改裝、改造的審核工作;
10.核發機動車號牌、試車號牌、臨時號牌、駕駛證、學習駕駛證、行駛證和補牌證;
11.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異動登記、簽發轉出通知單;
12.批準對駕駛員扣留駕駛證半年以上的處分;
13.負責監理經費的預決算和監理服裝的保管、發放;
14.組織交通安全競賽,總結、交流、宣傳、推廣交通安全經驗;分析交通安全形勢,提出措施意見;組織交通安全大檢查,監督路政管理;
15.組織研究、采用、推廣交通管理的新技術、新設備;
16.接待處理人民來信來訪;
17.做好已擔負的養路費征收工作。
三、交通監理站是基層管理單位。由監理所和縣交通局實行雙重領導,人事、財務和業務由監理所負責,黨團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以及交通安全工作以縣交通局為主。它的職責;
1.主管轄區內交通監理工作;
2.監督檢查交通法規在本轄區貫徹執行情況;
3.完成上級交通監理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和當地領導機關交辦的交通安全工作;
4.負責辦理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年度檢審工作;
5.負責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
6.組織安全大檢查,進行經常性的路查,維護交通秩序,指揮交通;
7.勘查、鑒定、處理交通事故;
8.組織、指導駕駛員培訓工作,辦理駕駛員學習、報考手續;
9.負責向上級報告工作和按時報送各種統計報表,及時報告重大事故;
10.監督檢查機動車制造、保修質量、檢查簽署機動車改造、改裝意見;
11.核發教練車證,貨物超長、寬、高、重通行證;
12.批準對駕駛員扣留駕駛證半年以下(不包括半年)的處分;
13.組織交通安全競賽,總結、交流、推廣交通安全經驗,分析交通安全形勢,提出措施意見,監督路政管理;
14.組織、指導、檢查安聯組、自檢組工作;
15.研究采用交通管理的新技術、新設備;
16.接待處理人民來信來訪;
17.做好已擔負的養路費征收工作。
四、交通檢查站是監理站的派出機構。設在交通樞紐和主要干線上。其任務,由監理站規定。
五、交通監理機關應在當地黨委領導下做好工作,并經常向當地黨委請示匯報,當好參謀,按受監督檢查。
交通監理人員守則
(試行)
一、………… 認真學習
二、實事求是 堅持真理
三、服從領導 依靠群眾
四、執行政策 嚴守法紀
五、謙虛謹慎 團結互助
六、堅守崗位 積極負責
七、辦事公正 不要特權
八、廉潔奉公 不謀私利
九、精通業務 提高技術
十、糾正違章 以理服人
十一、考核檢驗 堅持標準
十二、衣帽整潔 講究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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