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
???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安全生產狀況,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涉及多個部門的重大問題,提高安全監管效率,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安全生產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在市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分析研究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有關建議意見;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與重大決策;審議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監管工作建議,協調解決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和督查工作。
??? 第三條? 市安監局、市煤炭局、市公安局、市國土局、市建管委等有關部門應根據工作職責,牽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報市安委辦備案。
??? 第四條? 牽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
??? 第五條? 聯席會議應在牽頭單位設聯席會議辦公室。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組織安全生產重大議題調研。
??? 第六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人擔任。
??? 第七條? 聯席會議及聯席會議辦公室應制定工作規則。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臨時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人員主持。
??? 第八條? 聯席會議召開之前,聯席會議辦公室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事項。
??? 第九條? 聯席會議《會議紀要》印發與會單位并抄報市安委會。
會議難以協調一致的問題,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報市安委會或直接上報市人民政府決定。
??? 第十條?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研究涉及行業安全管理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會議議題。
??? 第十一條?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成員單位之間應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 第十二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建立相應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制度。
??? 附件:太原市各專項工作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太原市各專項工作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 為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工作的安全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 一、適用范圍
???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 二、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及我市關于各專項工作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重大決策;
??? (二)分析研究各專項工作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管理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討論并提出加強各專項工作安全管理的對策措施,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 (三)指導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或涉及多行業、多部門的安全監管聯合執法活動;
??? (四)向市安委會報告工作。
???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 (一)聯席會議由聯席會議召集人或其委托人員主持召開。根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和需要,邀請縣(市、區)、各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相關人員參加。
??? (二)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根據上級指示、成員單位要求和工作需要臨時召開。
??? (三)聯席會議召開前應召開辦公室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
??? (四)聯席會議《會議紀要》印發有關單位并抄送市安委會。
??? (五)聯席會議難以協調一致的問題,由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報市安委會或直接上報市人民政府決定。
??? (六)聯席會議成員及聯絡員因工作變動需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 四、聯席會議工作要求
??? (一)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涉及安全管理的事項和問題,在會議召開前5日內向牽頭單位提交會議議題。
??? (二)各成員單位要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解決安全監管工作中需協調解決的問題。
??? (三)各成員單位要互通信息,認真履職,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作用。
??? (四)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開發區管委會應根據工作實際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 五、聯席會議的組成
??? (一)煤礦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 1.召集人:市煤炭局局長
??? 2.成員單位:市煤炭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國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總工會、市安監局、山西煤監局太原分局和太原電力分公司。
??? (二)非煤礦山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 1.召集人:市安監局局長
??? 2.成員單位: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經委、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局、市建管委、市工商局、市環保局、市總工會、太原供電分公司。
???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 1.召集人:市安監局局長
??? 2.成員單位:市安監局、市發改委、市經委、市建管委、市國資委、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環保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局、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總工會、市地震局、市規劃局、市氣象局、市中小企業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和市公安消防支隊。
??? (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 1.召集人:市交警支隊支隊長
??? 2.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建管委、市教育局、市監察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規劃局、市安監局、市政府法制辦、市市政局、市執法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文明辦、市新聞中心、太原公路分局、市客運辦、市警備區后勤部和武警太原支隊后勤部、市公交公司、人保財險太原分公司。
??? (五)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 1.召集人:市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
??? 2.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監察局、市安監局、市煤炭局、市國土局、市物產集團有限公司。
??? (六)消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
??? 1.召集人: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
??? 2.成員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建管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安監局、市文廣局、市體育局、市文物局、市房地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市規劃局、市教育局、市質監局、市旅游局、市園林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防辦、市農業局、市宗教局、市市政局、市執法局、市國資委、市公安消防支隊。
太原市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制度
???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西省行政執法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組織實施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
??? 第三條? 對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各項安全生產指令;發現生產經營單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證照、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能按監管部門安全生產指令進行整改、不能保證安全生產;涉及多項工作,執法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實施聯合執法。???? 第四條? 聯合執法行動由市安委會統一安排部署,市安委辦具體綜合協調。
??? 第五條? 安全生產聯合執法應當制訂聯合執法實施方案,明確執法內容、方法、步驟、時間安排、牽頭部門和其他參與部門工作任務等事項。
??? 第六條? 聯合執法啟動機制
??? (一)常規啟動機制。需要開展常規聯合執法或上級要求進行聯合執法行動時,由市安委辦擬定聯合執法行動方案,報市安委會同意后組織實施。
??? (二)專項啟動機制。對單一專業執法力量難以糾正制止的違法行為,提出聯合執法部門應當在聯合執法行動開始前5日將聯合行動方案(草案)提交市安委辦,經市安委辦同意后組織實施。
??? (三)突發啟動機制。遇突發事件或其他緊急事件需聯合執法時,市安委辦應及時協調各執法單位共同擬定聯合執法行動方案,經市安委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 第七條? 各相關執法部門要積極配合聯合執法牽頭部門工作,依法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 第八條? 參加聯合執法的部門應當指派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業務熟練、有獨立工作能力的人員參加聯合執法。
??? 第九條? 參加聯合執法的部門查處違法行為使用各自的執法文書。
??? 第十條? 聯合執法行動結束后,牽頭部門應在5日內將聯合執法情況報告市安委辦,市安委辦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 附件:太原市各專項工作安全監管聯合執法制度
山西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
煤礦單班入井(坑)作業人數限員規定…
山西省防范瞞報生產安全事故行為規定
山西省遏制礦山企業瞞報生產安全事故…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2022年修訂】
山西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廢止】
山西省煤炭管理條例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山西省道路運輸條例
太原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
山西省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
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2016年修訂】【…
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