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發 文 號:呼政發[2003]73號
發布單位:呼政發[2003]73號
、確定地震三要素,迅速派出地震現場考察組和流動監測臺,組織專業人員緊急會商。
2、收集前兆異常做好震情監測及分析預報。
3、向指揮部和有關單位提供震情報告和防范對策建議。
2、震害評估組(設在市地震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中國內蒙古通訊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內蒙古移動通信公司呼和浩特營銷中心負責人。
成員:呼和浩特軍分區、市人防辦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部與災區及各旗縣區指揮部、專業工作組的通訊聯絡。
2、保障震情監測的通訊聯絡。
3、通訊保障組(設在中國網通內蒙古通訊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中國網通內蒙古通訊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內蒙古移動通信公司呼和浩特營銷中心負責人。
成員:呼和浩特軍分區、市人防辦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部與災區及各旗縣區指揮部、專業工作組的通訊聯絡。
2、保障震情監測的通訊聯絡。
4、搶險救災組(設在呼和浩特軍分區)
組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呼和浩特軍分區、市建委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衛生局、武警支隊、消防支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迅速組織搶險被埋壓人員,并做好疏散工作。
2、搶救國家重要財物、機要檔案、文物等。
3、控制次生災害,排除險情。
4、負責急救物質的運輸、存放、看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