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天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拒絕為受傷害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注意必須在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接下來,找法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工傷職工有哪些維權途徑?
勞動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有關規定處理。
行政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定,對受理決定或認定決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行政機關提起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對受理決定或認定不服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工傷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自收到訴訟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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