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安委辦[2012]11號文件《關于做好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區政府領導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扎實做好城市建設工地、工程運輸車、電梯安全三大領域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著力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推動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現將我區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方案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突破慣性思維,創新監管理念、監管手段和監管方法,努力構建安全監管長效機制,著力破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事故防控能力,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 職責分工
根據區政府下達的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任務,具體職責分工明確如下:
1、城市建設工地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由區建設局牽頭。
2、工程運輸車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
3、電梯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由區質監局牽頭。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順利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區安委辦成立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協調小組,區安委辦主要領導任組長,區建設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協調小組成員由各街道分管領導、區建設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局相關科室人員組成。
各試點牽頭單位應結合實際,成立由區級相關部門參加的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組織機構,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四、 工作步驟
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分四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5月10日前)
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各街道、有關部門積極動員,明確工作目標,擬定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階段(5月底前)
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摸清工作底數和安全狀況,梳理工作難點,組織分析論證,提出創新舉措。
第三階段:組織實施階段(6—10月)
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分解監管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工作措施,實施創新舉措,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工作機制,評測試點效果。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11月)
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試點經驗,形成總結報告,并把試點工作中的創新經驗和做法轉化為長效機制,形成制度文件,鞏固和發展創新工作成果。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是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的必然要求,是推進解決困擾我區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的重要途徑,各試點牽頭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周密指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各街道、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切實把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上來抓,確保各項任務得到有效落實。
(二)聯系實際,創新管理。各單位要緊密聯系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大膽探索實踐,努力克難攻殲,不斷創新監管理念、監管手段、監管方法和監管機制,特別是要善于在科技引領上做文章,力爭通過試點,在安全生產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能夠推廣運用若干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裝備,并實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著力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三)統籌安排,合力推進。各單位要將創新試點工作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在加強日常監管的同時,充分發揮現有的人力、物力和管理資源,圍繞創新工作任務和工作重要,進行量化、細化,做到定人、定職、定責、定效,確保工作抓具體、抓深入、抓到位;要結合實際,建立相應的掛鉤聯系制度、工作例會制度、督促檢查制度;要加強與市級有關部門的聯系與溝通,積極爭取市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和幫助,合力推進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有效開展。
請各試點牽頭單位于5月10日前將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方案、12月3日前將防范創新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總結及相關印證材料報區安委辦。
聯系人:陳麗娟 陳榮杰
電話:85835055
傳真:8583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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