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有機會在2013年5月12日班級組織的登山活動及其相關活動(以下統一簡稱為“活動”),學生以自己的名義聲明如下:
1、我已認真閱讀了解了《青島農業大學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集體校外活動安全管理的通知》的相關內容,并認真填寫了《青島農業大學組織學生集體校外活動審批表》,履行了規定的外出請假手續。
2、本人完全明白參與外出活動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人身、經濟損失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損失),前述風險既可能因本人自己的作為或不作為或過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為、不作為或過失而造成,或者因對活動的有關環節、設施、環境的狀況條件不熟悉造成。
3、本人承擔因參加此次活動可能會產生的所有風險及人身財產損失。
4、本人保證在活動開始前已將本次活動的詳細情況告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并征得了他們的同意。
5、本人承諾不會就人身或財產損失向目前就讀學校青島農業大學以及相關院系、職能部門等提起關于無過錯責任和間接責任的訴訟或有關賠償請求。
本人保證已閱讀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聲明。
遵守學生集體外出承諾書
班級: 班 活動負責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本人對上述內容已盡知并承諾遵守(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