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
交通安全是學生上放學途中最為重要的安全事項。為了教育學生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范的良好習慣,極力避免各種交通事故的發生,現將學生上放學途中有關交通安全責任告知您,請您積極配合、認真落實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維護自身和學生的生命安全。
一、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送孩子。我校在規定的學生上放學時段都正常有保安在校內外維持上學紀律,組織集體放學,請不要提早將孩子送到學校,以免出現孩子無人管理的失控狀態。請按照學校指定的地點接送孩子,不要在學校大門口擁擠和擠到學校校門內來等待孩子。行人橫穿機動車道、機動車輛在機動車道違規停車或雙黃線路道掉頭等都存在造成交通事故的巨大安全隱患。
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并督促孩子牢記于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05號令)》第五十五條規定: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準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人員。1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或者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因學校地處交通繁忙地段,我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己騎自行車上學。
三、家長們要高度重視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教育孩子禁止搭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車證、無營運證)車輛和超載車輛;家長要盡可能親自接送學生上放學,不能親自接送時應指導子女搭乘交通班車或步行。走路要在人行道內行走,無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右邊一米內行,橫過道路時要走斑馬線,注意避讓來往車輛。學生禁止在路上打鬧、玩耍、橫穿機動車道,特別是不準在機動車臨近時突然橫穿道路。同時,要提醒孩子不要乘坐陌生人的車輛,不要購買路邊小攤小販的食品和玩具。
以上說明,請家長仔細閱讀并對照執行,如因違犯上述要求釀成的各種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本告知書閱讀后請家長自存好,以下回折簽字后由孩子帶回學校。謝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重慶市涪陵區大順鄉中心小學校
2011年2月21日
《重慶市涪陵區大順鄉中心小學校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責任告知書》已閱讀,所述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注意事項我們一定配合落實。
班 學生的家長(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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