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6日,花橋鎮藥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召開第一次花橋鎮藥品安全監管聯席工作會議,會議由花橋鎮黨委書記、鎮長馮善民主持,同時參加聯席會議的各成員單位人員有15人。會議學習了《全市藥品安全監管專項工作方案》,通報了全鎮近期藥品安全監管進展情況,研究了《花橋鎮藥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現紀要如下:
會議指出,市政府部署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是一項
重要的民生工程 ,目的是通過深入整治,解決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突出問題,強化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秩序,使藥品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高,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全面落實“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
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扎實有效的開展整治工作。各單位之間要緊密配合,加強協作,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的合力;要加強溝通和交流,以便能夠及時準確的提供信息,交流經驗,反饋意見,研究對策。
會議議定以下事項:
一、會上,花橋鎮藥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召集人、副召集人通報了聯席會議制度起草的相關情況,并與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就如何更好地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了探討,聽取了各相關單位的意見和建議。
二、各相關單位要按照鎮政府辦公室文件要求,聯系本單位工作職責,對涉及藥品安全監管的工作進行梳理,抓緊制定部門工作重點及實施方案并及時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各成員單位要嚴格執行會議確定的《花橋鎮藥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依照制度明確的主要職能、職責分工、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
四、會議記錄人認真做好會議記錄。詳細記下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應到和實到人數,缺席、遲到或早退人數及其姓名、職務,記錄者姓名。并設置簽名簿,請出席者簽署姓名、單位、職務等。同時會議記錄要準確完整,會議的各項決議一定要有具體執行人員及完成期限,如此項決議的完成需要多方資源,一定要在決議記錄中明確說明,避免會后互相推諉,影響決議的完成。
參會單位、人員:
馮善民 花橋鎮黨委書記、鎮長
陳杏元 花橋鎮黨委副鎮長
李金元 花橋鎮文衛辦主任
陸秋明 花橋人民醫院院長、預防保健所所長
陳茂盛 花橋鎮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羅繼紅 民政辦主任
徐斌紅 計生辦主任
張祥元 農服中心主任
沈文忠 環保辦主任
管小明 財政分局局長
程永明 工商分局局長
金培明 花橋派出所所長
趙 華 曹安派出所所長
趙 陽 花橋城管中隊隊長
陸建華 花橋鎮預防保健所副所長
唐仁杰 郵政支局局長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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