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搞好我礦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生:、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的條件下。,確保我礦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簽定本責任書。
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機電、運輸的行政、業務管理工作。結合礦領導的布置,搞好機電安全管理,組織電工學習“三大規程”和專業業務知識,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國家政策條例、規定
、指令,履行職責,對機電、運輸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二、認真貫徹執行煤礦“三大規程”以及礦指示、決定。
三、抓好全機電、運輸的勞動紀律,負責工作任務的布置和落實,充分利用工時,提高生產效率。
四、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同時搞好民主管理。
五、經常深入現場,了解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行情況,消滅重大機電事故和未遂事故。
六、定期組織機電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學習,進一步提高機電工的業務素質,并對機電工作進行跟蹤管理,井下電氣設備杜絕失爆。
七、負責組織機電各類事故分析,配合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要追究機電工程師的管理責任。
八、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九、責任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目止。
煤礦(蓋章)
礦長簽字: 責任人(機電副礦長)簽字: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