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指啤酒節各商鋪業主或租賃(使用)單位和個人。
為創建一個安全、穩定的經營環境,確保商鋪及整體廣場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山東省消防條例》和《濟南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的規定精神,甲方與乙方訂立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1.0甲方責任
1.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消防法規,掌握廣場的消防安全情況。負責中央街公共區域消防監控系統,消防公共設施設備和器材的維護管理,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對中央街公共消防安全負總責。
1.2督導乙方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工作組織、責任和制度,并對乙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1.3與乙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制定實施符合消防法律法規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工作操作規程。
1.4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管理專職消防安全組織,義務消防隊。
1.5組織中央街啤酒節餐飲商鋪的防火巡查和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關問題。
1.6制訂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和緊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1.7負責與業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界定安全管理界面和責任,檢查監督自有產權或租賃區域內建立、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及使用、管理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等情況。
1.8負責牽頭成立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關系。
1.9 在緊急情況下,如乙方不在,甲方可以在不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采取必要措施進入乙方區域處置情況,事后再通知乙方。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無需賠償。
2.0乙方責任
2.1乙方必須嚴格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消防安全法規,服從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承擔本商鋪或租賃區域內消防安全責任。
2.2乙方應確定本單位的專職或兼職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派員參加甲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積極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教育培訓,切實落實對每位員工“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懂滅火、懂疏散”的要求,履行相關責任和義務。
2.3乙方必須在自己的承租區域內自行配置適量的滅火器材,并管理好承租區域內的專用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確保其完好有效。乙方自行采購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自行維護保養,保證其完好有效。
2.4甲方在乙方責任區內配置的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由乙方負責監護,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損壞、遮擋、占用或隨意移動位置或挪做他用。不得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在防火卷簾門下禁止放置任何物品,影響功能及使用。
2.5經營區內不得使用超容量的電器具,電器容量增容需報甲方書面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因此而引起的相關安全隱患及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6教育員工愛護中央街的消防設施,不得搬動、損壞消防設施或者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不得破壞消防安全標志,商鋪員工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者失效的,應當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因乙方原因造成公用消防設備設施損壞,并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費用。
2.7每天營業前后,各檢查一次責任區域落實安全措施情況。
2.8認真執行防火管理制度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教育,按程序操作各項廚房設備。
2.9油炸食品時,不得離崗,鍋內的食油不得過滿,以防食油溢出遇有明火燃燒引起火災,需長時間熬煮的食品或灶房有明火時,不準離崗。
2.10對本區域內的火源、電器設備要有專人負責,并經常維修、保養,防止浸濕電源插頭。
2.11參加甲方或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并履行相應義務。
2.12法律法規及合同規定乙方的其他相關責任。
2.13乙方必須指定負責人在營業結束后對商鋪內的電、水等進行檢查,確保電斷閘、水閥關閉。
3.0其他事項
3.1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2本消防安全責任書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3.3本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4本責任書由甲方負責解釋。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