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長:
您好!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做好與學校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2、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入校門。如果因私自外出出現事故,責任自己承擔。
3、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 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4、教育學生不到河、堰、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雙休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學生未到校上課,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7、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學生請假需由家長到校請假。在上、放學途中或者放學之后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8、嚴禁學生上學期間乘坐“三無”等不合格車輛上學和回家,如因乘車和回家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未滿十二周歲不準騎自行車;未滿十六周歲不準騎電動車,否則后果自負。
9、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10、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于學生不服從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學生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謝謝合作!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聯系電話:
班主任簽字: 學校電話:4731098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