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杭州硅寶化工有限公司設備動力組組長
乙方:杭州硅寶化工有限公司電工
為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企業職工的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特簽訂2011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目標責任如下:
(一)控制指標
全年不發生自身工傷或重傷事故,確保自身安全;全年不發生大、小違規、違章責任事故;確保全年本崗位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二)工作任務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檢查、維修電氣設備,必須做到“停電”和掛“禁示牌”,登高作業時,必須持證,操作有監護人,完工后仔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合閘通電;
3.各類儀表、設備(容器)安全裝置,拆修、換新,必須報設備部登記備檔;改裝移位必須填報更改單經審批后方可移位。
4.易燃、易爆場所未經安全環保科審批和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前,嚴禁明火作業(動火作業證);
5.虛心學習專業技術知識,熱愛本職工作,耐心、熱情為生產第一線服務。
6.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消防器材;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向領導報告。
(三)獎懲規定
控制指標沒有完成、工作目標沒有落實到位的,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處罰,完成控制指標和落實工作目標的,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獎勵。
上述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中規定的各項要求,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責任書簽字人如工作變動,接任人為自然簽字人。
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其中甲方一份留存公司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