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和法制觀念,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自覺遵守國務院《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努力提高自律意識,達到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保障企業和員工的財產及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嚴格遵守《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規定和本單位的倉庫管理制度,熟悉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管理有關知識。
2、嚴格易制毒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入庫時應仔細核對所購的易制毒化學品是否在購買證核準的品種、數量范圍內,包裝物或容器是否完好,產品標識是否清楚,查驗無誤后,開具入庫單辦理交接手續;銷售出庫時,憑銷售人員的發貨通知和購買方的有效購買證發貨,發貨時不得超出購買證上批準的品種、數量。生產領用時,憑分管領導的批準手續,方可發貨。
3、每筆出、入庫發生后,要及時、如實、詳細記錄出入庫臺帳,每天都要對倉庫的物料進行盤點核對,做到帳、物、卡相符。臺帳及有關資料應妥善保存備查。
4、倉庫內存放的物料應分類定置,堆放整齊,對化學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易制毒化學品應分庫存放,并做好標識。
5、定期檢查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確保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狀態;倉庫內應經常通風,保持清潔、衛生,對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時檢查壓力、溫度等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現異常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報告單位領導。
6、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每天下班時,必須關閉窗戶,鎖好庫門,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立即報告領導和公安機關。
二、責任期限: 自 2013 年 6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1日。
三、考評辦法:
1、考核內容:按易制毒化學品責任人員的工作崗位職責制定考核表格。考核表格內容應包括在易制毒化學品的辦證購買、運輸、使用、儲存等過程中,是否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是否持證上崗,工作態度,取得哪些工作業績,有無差錯,有無違規操作等。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年度再集中考評,考評時寫出總結報告,交易制毒化學品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由考評小組按考評表的內容進行逐一對照考評。
2、獎懲標準:對工作認真、忠實履行崗位職責考評優秀者,每季度及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并通報表揚。對工作馬虎,違反工作職責者,處予一定的罰款〈獎勵或罰款的金額由單位自行確定〉。一年內有三次違反職責內容的除罰款外,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辭退,對于嚴重違反《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3、此考核獎懲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簽字后生效,存檔備查。
惠陽廣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責任人〈倉庫主管):
(簽名)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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