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明確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促進公司的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根據國家相關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由公司(甲方)與員工(乙方)簽訂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企業職業衛生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職業衛生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監督公司部門組長將職業衛生安全生產的責任層層落實到部門,促生產單位落實職業危害防治主體責任
3、定時組織公司職業衛生檢查,督促部門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治理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薄弱環節;
4、建立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長效機制,保護從業人員健康權益。
二、乙方職責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正確佩戴好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護耳器、口罩等);
3、接收公司安排的職業衛生培訓與教育;
4、嚴格執行工作中各項流程,嚴禁違章作業。
三、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本責任書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二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