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課時間:08年11月5日 第7周 星期三第六節(45分鐘)
[本課題]:識別就業陷阱 預防就業風險
教學目標:1、通過學習,讓學生了解常見的就業陷阱、樹立防范、應對就業陷阱的意識。
2、通過老師的講授與指導,讓學生具備一定的防范、應對就業陷阱的能力。
教學重點: 就業陷阱的種類
教學難點: 就業陷阱的預防與對策
教學方法: 講授法
教學時數: 一課時
教學過程 :
導語:同學們,你們很快就要走向社會,開始走向人生職業的旅途,這對你們來說,無疑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當然,在你們為自已走向社會慶賀的時候,也要注意走向人生職業第一步可能面臨的“荊棘”——就業陷阱。為了我們在以后的就業過程中走得更“穩”,今天我們就一同來學習——常見就業陷阱的防范與對策(板書課題)。
一、就業陷阱的種類
(1)、中介陷阱。
1、收取高額的中介費用。
中介單位為你列出一大堆單位,往往這些單位不要招人或這些單位根本不存在。等你碰過幾次壁后,想要回中介費,幾乎是不可能的。
2、給你介紹了單位,但用人單位的狀況與求職的要求差別太大,要么就是讓你工作了幾個月,往往被炒魷魚,理由是試用不合格。
(2)協議陷阱。
1、口頭承諾。
口頭承諾(即非書面協議)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一旦協議產生糾紛,吃虧的一般都是求職者。
2、不平等協議。
由于很多學生缺乏維權意識,在求職中又處于弱勢地位。由于找工作比較困難,對一些不平等條款要么不敢提出異議,往往使就業合同成為“霸王合同”。所以大學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一定要慎防無保障協議、死協議、賣身協議等不平等協議。
3、就業協議代替了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的許多約定不符合勞動法規定,如果簽訂勞動合同,許多不合法約定將不存在,難以實現對大學生的約束,不能達到其違法用工的目的。
4、是試用期陷阱。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凡是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都可能是陷阱。
(4)、培訓陷阱。
1、有些培訓機構以“高薪就業”、“保證就業”的名義引誘大學生交了培訓費,但培訓結束后,卻以種種理由不給安排就業。
2、 有些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連手坑害求職者。求職者交了昂貴的培訓費后,被推薦到一些位置偏僻、層次較低的企業、無人問津的低薪崗位,甚至在試用期就被借故辭退。
(5)、保證金、押金陷阱。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嚴禁招聘單位收取費用,包括資料費培訓費、保證金、押金等。可在招聘中,求職者還是經常碰到用人單位索要巧立名目的費用。求怒不可遏者一方面求職心切,另一方面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和保護意識,所以經常陷入此類陷阱。
(6)、安全陷阱。
求職者就業存在的種種問題,給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常常精心策劃,坑蒙拐騙盜,無所不用,如果大學生稍不留神就會受其所害。
1、索要各種證件、簽名、蓋章。如果求職者在招聘中留下重要證據之類的東西,就可能成為欠費、欠稅、擔保人等各種形式的債務人,也可能成為敲詐勒索的對象。
2、索要辦證費、資料費、報名費、勞保費、保險費、等名目繁多的收費。只要求職者切記,無論對方怎么巧舌如簧,沒賺錢決不花錢,他們的如意盤算就會落空。
3、謹防偷盜搶劫。首先,對陌生的人、陌生的地點與可疑時間的面試,一定要謹慎小心,很可能各個環節都陷阱重重,令你防不勝防。其次,謹防將手機、鑰匙交給對方,也不要隨便吃喝對方提供的食物飲料,否則可能瞬間一無所有。再之,謹防詐騙。如果對方為掌握你的全面情況無休止面試,你可能已經處于危險的境地。要么設下小圈套讓你闖禍,然后高價索賠;要么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接到你車禍、病危之類的通知,于是匆匆將錢轉入了不法之徒的賬號。
4、切防非法工作。工作性質不清、任務不明,遮遮掩掩、行動詭秘,這時就要非常留心,可能已淪為不法之徒的幫兇。可能正從事涉毒、偷運、銷贓、窩贓、傳銷等非法工作。而一旦事情敗露,違法者全無蹤影,而你成為了替罪羊。
5、女求職者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不法之徒更易選中女學生,是因為她們就業更難,易于誘騙,而且防衛能力差,膽小怕事,易于掌控。女學生在就業中稍不留神,可能會落入不法之徒、不良企業的陷阱中,輕則被劫財劫色,一無所有,更可怕的是陷入色情、傳銷業或被拐買,反抗者甚至遭暴力相向、失去生命。所以,女學生就業一定要將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切不可麻痹大意,貪圖錢財與享受,以免被引誘;行動上一定要細思慎想,以防掉入陷阱;具體環節上要步步為營,以杜絕授人把柄。
二、對就業陷阱的防范與對策
1、通過網絡搜索用人單位名稱,查詢其公司聲譽。全面了解用人單位的信息。
2、試用期內拒絕交納用人單位要求的任何費用。
3、單位一般不會派車來接。
4、不要把自己的包、手機等物品交給陌生人。
5、不要把與應聘無關的個人資料交給陌生人。
6、到偏僻的單位應聘要告知自己的親戚、朋友或同學具體的位置。
7、與用工單位簽訂用工合同,對雙方權、責、利等有所規定;對一些遠期承諾,也應寫進合同中,合同可辦理公正手續;
8、使用一段時間,如被告知不符合錄用條件時,要及時要求單位人事部門拿出證明本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
9、發現用人單位侵犯自身權益,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或工商執法部門。
結語:當然,預防就業陷阱的方法還有很多,在這里就不一一例舉了。希望我們的同學從現在起能夠樹立良好的就業意識,在以后的人生路上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