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9號),關于取消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甲級資質、安全評價機構甲級資質、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甲級資質的初審事項的要求,北京市安全監管局不再辦理上述中介機構甲級資質審批的初審工作,相關單位如有需求,可直接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提出申請。
廣東發布安全評價機構新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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