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檢查表
依據GB50187-93 《工廠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SJ30002-92《電子工業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GB4387-94《工業企業廠內鐵路道路運輸安全規程》、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版)、G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等相關法規、標準及現場狀況編制總平面布置及常規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檢查表,檢查項目及內容見表5.1.2-1。
表5.1.2-1 總平面布置安全檢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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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檢查項目及內容 |
依據法規 |
檢查結果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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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廠址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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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廠址選擇在全面考察,其自然和社會環境應優先選在工程地質、水文、氣象條件符合安全衛生要求,交通便利,協作方便,環境較為清潔的地區。 |
SJ30002-92 2.2.2 |
√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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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廠址應位于生活區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避免建在已建工廠煙囪主導風向的下風側。 |
2.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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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廠址應具有滿足生產、生活及發展規劃所需要電源和給排水條件。 |
GB50187-93 2.0.5 |
√ |
滿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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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廠址應與交通線路、車站、港口順捷合理聯接,廠所區盡量靠近公路干道。 |
GB50187-93 2.0.4 |
√ |
交通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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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地震斷層和設防烈度低于九度地震區。 |
GB50187-93 2.0.11 |
√ |
七度設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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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總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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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廠區應根據生產、工藝特點按功能分區布置。一般可分為廠前區、主要生產區、輔助生產區、倉庫區和動力區。 |
SJ30002-92 2.3.2 |
√ |
按功能分為辦公區、生產區、公用工程區、預留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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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由廠部辦公樓、多層廠房、廠區主入口等組成的廠前區,宜置于廠區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 |
SJ30002-92 2.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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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布局應滿足生產加工過程流程。 |
GB50187-93 2.0.11 |
√ |
流程順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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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要求潔凈的生產設施應布置在大氣含塵濃度低、環境清潔地段。潔凈廠房的布置應符合“潔凈廠房設計規范”的規定。 |
GB50187-93 4.2.2 |
√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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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變配電站宜位于負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戶。不受粉塵、水霧、腐蝕性氣體影響。對于大容量的總降壓站,尚應在其周圍加設圍墻。 |
SJ30002-92 2.3.15 GB50187-93 3.4.4 |
√ |
總降變設在廠區西南角。各10kW變電站靠近負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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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空壓站應位于空氣潔凈地段,避免靠近散發爆炸性、腐蝕性和有害氣體的粉塵等場所。 |
GB50187-93 4.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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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鍋爐房宜布置在廠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
GB50187-93 4.3.7 SJ30002-92 2.3.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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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污水處理站應布置在廠區邊緣地帶,位于廠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應靠近污染源,遠離水源構筑物及空調空氣入口,四周留有必要的衛生防護距離。 |
SJ30002-92 2.3.16 GB50187-93 3.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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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火災危險性屬于甲、乙、丙類液體燃料罐區的布置,應遠離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 與耐火等級為2、3級廠房距離分別為20m、25m,與廠內主干道距離15m,與次干道距離10m。 |
GB50187-93 4.6.5 GB50074-2002 4.0.8 |
∽ |
油罐區距鍋爐房西側外墻15.2m,距廠內道路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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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化學危險品庫,應布置在廠區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及邊緣地區,應遠離火源,并符合國家現行有關防火規范的規定,防火間距不應少于30m。 |
SJ30002-92 2.3.12 |
√ |
基本符合有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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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工廠主要建筑物宜呈南北向布置,建筑物的方位應保證室內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風條件。 |
SJ30002-92 2.3.3 GB50187-93 2.0.1 |
√ |
條件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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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廠區出入口數量不宜少于2個。人流出入口與貨流出入口分開設置。 |
GB50187-93 4.7.4 |
√ |
三個出入口,人、物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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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廠區應進行綠化,應在道路及圍墻沿線植樹,空地上種植灌木,喬木和草皮,廠前區布置花壇,水池以及廠標、雕型等建筑小品。 |
SJ30002-92 2.3.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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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廠區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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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運輸線路,滿足生產要求,物流順暢,線路短捷,人流、貨流組織合理。 |
GB50187-93 4.1.8 |
√ |
人流、貨流組織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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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道路與主要建筑物軸線平行或垂直,主要生產廠、倉庫區、動力區的道路應呈環形布置。廠區盡頭端式道路應有足夠的消防車回轉場地。 |
SJ30002-92 2.3.17 GB50187-93 5.3.1 |
√ |
呈環形布置。有回轉場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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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廠區主干線雙向行駛路寬≥5m,單向行駛路寬≥3.5m;并有單向行駛標記,且能形成環形通道;人行道>0.75m;沿主干線人行道1.5m。 |
GB50187-93 5.3.5 5.3.6 |
√ |
廠區道路21m、15m、12m、7m。有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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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職工上下班時間內,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應停止行駛貨運和機動車輛。 |
GB4387-94 5.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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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易燃易爆區、儲存庫區將道路劃分為限制車輛通行或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并設標志。 |
GB4387-94 5.1.4 |
× |
油罐區、化學品庫道路未劃分限行路段。無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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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廠區道路在彎道交叉路口的橫凈距范圍內,不得有妨礙駕駛員視線的障礙物。 |
GB4387-94 5.1.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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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廠區道路應設置交通標志。 |
GB4387-94 5.1.3 |
× |
無交通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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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路面平整、路基穩固、邊坡整齊、排水良好。 |
GB4387-94 5.1.1 |
√ |
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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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有完好的照明設施。 |
GB4387-94 5.1.1 |
√ |
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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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常規安全防護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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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架空平臺、走道、鋼梯應符合國家現行《固定式工業平臺、工業防護欄桿、鋼直梯、鋼斜梯》等標準的規定。凡采用直梯的場所,應采取防護措施,相鄰兩層的直梯宜錯開設置。 |
SJ30002-92 2.6.7 2.6.8 |
√ |
廠區平臺、鋼梯基本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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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廠區各種井、溝應有蓋板。 |
SJ30002-92 2.6.10 |
√ |
有蓋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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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道路上部管架和棧橋等障礙物,在干道上的凈高不得小于5m。 |
SJ30002-92 2.3.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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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凡容易發生事故危及安全的場所,應設置安全標志。必要處尚應設置聲光、色或聲光結合的緊急警告信號。 |
SJ30002-92 2.9.1 |
∽ |
安全標志不齊全,不醒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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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各種輸送氣體、液體及其它物料的管道,均應按國家及電子工業有關規定涂色。 |
SJ30002-92 2.9.2 |
× |
未按規定涂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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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廠房、動力站房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
SJ30002-92 2.9.3 |
∽ |
不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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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安全標志的涂色,應符合國家現行《安全標志》及《安全色》標準的規定。 |
SJ30002-92 2.9.4 |
∽ |
不規范。 |
綜合評價分析
1、 危險危害辨識
1) 廠區建(構)筑物如間距小,道路狹窄,路面不平整、不暢通,若人流、物流不能有效分流,車輛無回車場地或車輛剎車、音響、燈光等出現問題,易引發車輛傷害事故。
2) 廠區內丙烷站、化學品庫(室),油罐區、110KV變電站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及要害部位無安全標志,無限行、禁行等交通標志。易造成誤入及違章等,引發中毒、燃爆、觸電等傷害。
3) 廠區內若坑、孔、井及走臺、平臺無防護圍欄或蓋板,直梯、斜梯不符合有關規定都可引發碰、磕、摔傷和墜落傷害。
4) 廠區內若道路無路標無交通標志,過路工業管路無限高標志,可造成各種車輛隨意超速,任其闖越工業管路架設較低區域,易造成車輛交通事故或設備損害事故。
2、 問題與建議
廠區總平面布置根據生產、工藝特點按功能分區布置,能夠滿足生產加工過程流程要求,建(構)筑物安全距離基本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廠區道路與主要建筑物軸線平行或垂直,主要生產區、庫區、動力區的道路呈環形布置,能滿足消防車暢通和回轉的要求,廠區各種井、溝有蓋板、平臺、走臺、鋼梯基本符合有關標準要求。但仍有一些問題應引起注意。需采取相應措施以消除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隱患。
1) 油罐區與鍋爐房和廠區道路的間距未達到GB50074《石油庫設計規范》的要求。應按油罐區評價單元的建議完善其防火防爆措施并控制儲油量。
2) 凡容易發生事故危及安全的場所,安全出入口,應設置齊全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標志的涂色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安全標志》及《安全色》標準的規定。
3) 廠區工業管路應按GB7231-87《工業管路的基本識別色和識別符號》規定,基本識別色應涂刷在管路全長上或在管路上涂刷寬150mm的 色環或在管路上用基本識別色膠帶纏繞寬150mm的色環。
基本識別色色環應涂刷在所有管路交叉、閥門和穿孔西側等的管路上以及其他需要識別的部位。在管路上用識別符號標識管內流體性質、名稱和流向。
4)廠區道路應設置顯示道路名稱、方向、車輛限速的交通標志。在易燃易爆的生產區域應根據需要可將部分道路劃分出限制或禁止車輛通行的路段,并設置標志。
評價結論
廠區總平面布置綜合考慮有利生產,方便工作的要求,各建(構)筑物按功能分區,生產工藝流程短捷便利,整體布局合理、廠區道路呈環形布置,消防通道暢通、照明完好,人、物分流,并為企業發展留有余地和空間,基本符合GB50187《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的要求,只要按照檢查表和建議的內容給予補充完善,可為實現安全生產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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