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安全評價相關說明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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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名稱 |
依據 |
程序 |
決定 |
監督部門 |
投訴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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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預評價 |
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國家規定的港口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和限額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都應進行安全預評價;客運碼頭、石油化工碼頭及罐(庫)區、散糧筒倉碼頭及筒倉、港口危險貨物裝卸碼頭及庫場、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港內加油站以及生產用燃料油儲存庫等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安全預評價。 |
港口建設項目應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后和初步設計會審前,經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編制好安全預評價報告后送舟山港務管理局、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填寫安全評價報告審查申請表,由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協商舟山港務管理局確定評審時間、地點和相關內容。 |
編制好的評價報告經評審通過后,業主單位將修改完善的評價報告報備市、區兩級港口、安監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業主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價報告內容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配備和建設。 |
舟山港務管理局紀委監察室 |
投訴可通過郵信、電話和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通信地址:舟山定海港1號港務大廈。電話2067213,舟山港航網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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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驗收評價 |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大型港口建設項目、客運碼頭、石油化工碼頭及罐(庫)區、散糧筒倉碼頭及筒倉、港口危險貨物裝卸碼頭及庫場、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港內加油站以及生產用燃料油儲存庫等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應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作為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單項驗收的重要依據。 |
業主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編制好安全評價報告后,將評價報告送舟山港務管理局、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填寫安全評價報告審查申請表,由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協商舟山港務管理局確定評審時間、地點和相關內容。 |
編制好的評價報告經評審通過后,業主單位將修改完善的評價報告報備市、區兩級港口、安監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和業主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價報告內容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配備和建設。 |
舟山港務管理局紀委監察室 |
投訴可通過郵信、電話和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通信地址:舟山定海港1號港務大廈。電話2067213,舟山港航網信箱。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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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名稱 |
依據 |
程序 |
決定 |
監督部門 |
投訴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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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安全評價 |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石油化工碼頭及罐(庫)區、港口危險貨物裝卸碼頭及庫場、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港內加油站以及生產用燃料油儲存庫等場所應進行專項安全評價。其中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儲運經營的港口生產單位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專項安全評價。 |
業主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編制好安全評價報告后,將評價報告送舟山港務管理局、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填寫安全評價報告審查申請表,由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協商舟山港務管理局確定評審時間、地點和相關內容。 |
編制好的評價報告經評審通過后,業主單位將修改完善的評價報告報備市、區兩級港口管理、安監管理部門,業主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價報告內容進行安全設施等相關要求的實施。 |
舟山港務管理局紀委監察室 |
投訴可通過郵信、電話和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通信地址:舟山定海港1號港務大廈。電話2067213,舟山港航網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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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現狀評價 |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安全評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客運碼頭(包括客滾碼頭、火車輪渡碼頭)、散糧筒倉碼頭及筒倉和其他非危險貨物裝卸碼頭,對存在的安全生產不穩定因素,港口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開展安全現狀評價。 |
業主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編制好安全評價報告后,將評價報告送舟山港務管理局、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并填寫安全評價報告審查申請表,由舟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協商舟山港務管理局確定評審時間、地點和相關內容。 |
編制好的評價報告經評審通過后,業主單位將修改完善的評價報告報備市、區兩級港口、安監管理部門,業主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價報告內容進行安全設施等相關要求的實施。 |
舟山港務管理局紀委監察室 |
投訴可通過郵信、電話和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通信地址:舟山定海港1號港務大廈。電話2067213,舟山港航網信箱。 |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監管工作二十條
《涉路施工安全評價技術規范》解讀
某熱電廠安全評價
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
陸上石油天然氣站場安全風險分級評估…
陸上石油天然氣井場安全風險分級評估…
安全管理體系評價辦法
環保管理體系評價辦法
風險評價的方法
危險源分類
安全生產風險評價報告
最小割集與最小徑集在事故樹分析中的…
危險源的分類
幾種常見的安全評價方法
安全風險評價方法對照表
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