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本文針對建筑安全生產狀況,從分析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入手,提出在經濟日益市場化的條件下,強化建筑安全監督管理,促進建筑業安全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主要問題分析
近年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采取了加強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和辦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基本穩定。但是,當前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與“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政府安全管理不到位,監管責任不落實
目前,負責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僅對建筑業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實施監督管理,而對全國各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監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對建筑業和各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有關交通、鐵道、水利、電力等行業主管部門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對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不清,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主體責任尚未完全落實;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綜合監管職責不明確,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的難度大;由于政府機構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對有些建設工程(如化工、冶金及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建設項目),政府行業安全管理職責不明,行政監管主體缺失,建筑施工安全處于失控狀態,存在管理盲區。如2006年5月19日,大連開發區沈陽音樂學院分院建筑工地發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24名作業人員被埋,其中6人死亡,18人受傷。這起事故暴露出施工企業違法違規分包、轉包,建設項目未經施工許可開工建設,施工人員未經安全培訓上崗作業等嚴重問題,而有關部門也未及時糾正。
二、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基礎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涉及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等各責任主體。從歷次安全檢查,特別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問題看,有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流于形式,責任制未落到實處,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不到位,安全設施和勞動安全防護不到位。不少總承包企業對分包企業資質,特別是安全生產條件審核把關不嚴,違規分包現象嚴重;不少監理公司的項目監理人員不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有的設計單位對安全標準和規范重視不夠,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設計的缺陷等。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12?22”死亡44人的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中標企業將隧道施工分包給無資質的施工隊伍,監理人員又未履行安全監理職責;貴州務彭公路珍珠大橋拱架施工“11?5”死亡16人的特大跨塌事故,其施工企業未制定大橋拱架施工安裝實施性施工組織方案并采取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北京市西單“9?5”死亡8人的施工坍塌事故,存在嚴重設計計算缺陷等。
三、法規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執法監督乏力
一是目前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安全生產新形勢、新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相對滯后,有待進一步完善。如《建筑法》,對于建筑領域調整的范圍和對象,特別是有關建設管理和責任主體各方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許可、職責定位、行政處罰等方面的規定不明確或缺失,有的內容與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術標準及規范已明顯落后,特別是由于缺乏有強制性、可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工安全投入明確的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的規定等,造成企業在市場不規范競爭的低價中標中缺乏安全投入保證,產生大量事故隱患;三是執法監督不力,對逾期未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還未制定明確、有效的處罰規定和辦法,行政執法和動態監管工作不夠嚴格。此外,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發生事故的企業和責任人的處罰力度不夠等。
四、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滯后,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不高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農民工大量涌向市場,進入“門檻”低的建筑業。目前,建筑業從業人員達4 000萬人,80%為農民工,占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三分之一。不少農民工未經培訓教育就上崗作業,有的雖然進行了培訓,但培訓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難以滿足施工安全的需要,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發的重要因素之一。
措施與建議
當前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思路和方式要實現“四個轉變”:一是由部門管理轉向對全行業的統一監管;二是由治標為主,轉向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尋求治本之策;三是由施工現場的應急管理轉向強化企業安全基礎管理;四是工作重心由事后管理轉向預防事故和治理事故隱患。今后,隨著建筑安全狀況的不斷改善,重點將從事故管理逐步轉向職業健康管理。為此,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加強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加強建筑安全監督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全國建筑行業的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全國的各類建設工程實施監督管理,并要加大對建筑安全的日常監管工作力度;鐵道、交通、水利、電監等專業建設工程主管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各有關部門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對發生的重特大事故依法嚴肅查處,追究責任,落實整改措施。當前要落實對各地開發區、工業園區及房屋拆除、鄉鎮建房工程等的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和責任,并強化監管工作。要形成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統一監管,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調運轉的建筑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和格局。
二、強化安全基礎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把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真正落實到位。特別是要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將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班組、崗位、項目經理和施工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生產管理、技術管理和勞動組織管理,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規范進行施工作業,總包企業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分包企業或個人施工,要建立健全施工現場事故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應大力推進建筑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礎,確保施工企業本質安全。工程建設、監理、設計、勘察等單位要依法認真履行有關安全職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定責任。
三、研究和實施建筑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
有關部門要結合建筑業的特點和安全生產實際,研究和實施建筑安全生產的治本之策。一是要加強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安全標準、規范的修訂、制定工作,當前應加快《建筑法》的修訂工作。應增加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特別是在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行政管理主體地位的同時,明確其對建筑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責定位;在從業資格和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中,應補充有關安全生產許可的規定;修訂、完善“兩個責任主體”安全職責、責任和行為等方面的內容;加快制訂模板支架安全技術規范,完善腳手架產品標準等;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業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法律規定的處罰辦法等。二是研究制定建筑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積極研究和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及建筑事故死亡、傷害的經濟賠付標準等,并制定可操作的實施辦法,發揮經濟政策對建筑安全生產的引導和促進作用。
四、認真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有關部門要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的專項整治總體目標和各項要求,強化源頭治理,嚴格施工安全監管,嚴禁施工企業的違法違規施工、分包和轉包行為。通過專項整治,堅決遏止重特大坍塌、高處墜落事故以及隧道坍塌、透水、瓦斯爆炸、橋梁坍塌、塔吊坍塌、深基坑坍塌、高大棚架坍塌、拆除工程坍塌事故多發的勢頭,促進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確保實現建筑業事故死亡人數較2005年總體下降3%的控制目標。
五、嚴格實施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強化日常動態監管工作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是從源頭強化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落實企業主體安全責任的重要手段。要用足、用好這一有力武器,嚴把建筑市場安全準入關。一是要依法對逾期未取證的施工企業嚴格處罰。二是加強對持證施工企業的日常動態監管工作。三是要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對無安全生產許可證仍擅自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企業,要依法嚴格處罰,清除出建筑市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溝通信息,推進聯合執法,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實施。
? 六、加強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安全 防范意識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安全技能培訓納入建筑業農民工就業培訓的重要內容,制定和實施強制性培訓教育的規定和辦法,明確政府及企業的職責和任務、農民工從業的條件、培訓教育內容、考試考核辦法、違規處罰辦法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針對性地引導施工企業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培訓教育和管理,做到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做到持證上崗。同時,要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新入場或轉崗工人、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知識和安全防護意識,自覺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作業,減少并杜絕“三違”現象的發生,實現企業安全生產。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程和規定,用工手續要完備;施工單位在開工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編制安全管理網絡,使之成為整個工程的安全保證體系;嚴格實行書面安全交底,施工單位安全部門應編制教育計劃大綱,編制相應的安全知識考試海個參與工程施工的新進場人員均要進行三級教育及安全考核,對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同時,施工單位專職安全人員應巡查工地,對安全事故易發的洞口、臨邊防護、臨時用電、深基坑及時檢查。檢查施工中的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組織設計去執行,檢查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機械設備加強平常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根據工程進展.檢查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分階段對重點部位舉行特別專題會議,將安全防范和安全措施安排在施工之前,及時提醒督促有關單位注意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如發現安全隱患時,要當場剖析原因,及時指正,限期整改。
七、明確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在施工中,明確安全控制由項目經理全面負責,要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點。明確施工安全的承諾與目標,要編制工程項目安全計劃,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工程項目部要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崗,落實到人。并針對不同的建設項目和施工條件,合理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確保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抓好施工前與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二程施工安全生產過程中,必須要以“預防為主”,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監督與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漸進,分步驟、分階段地進行。首先針對現場的地形、地物、地貌進行勘查、記錄,及時發現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因素,并依據實地記錄、設計文件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以及現場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開展好安全生產的宣教,實施技術培訓與考核,并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施工中,要遵循“按圖施工”的原則。充分了解、掌握設計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做好各項安全防護及應力支撐系統的驗收工作,特別是基坑支護、井支架、腳手架、各類支撐等。卸料平臺等經常性活荷載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計算的模式進行搭建。掌握全程施工動態’及時發現、糾正違規操作和違紀行為。
八、堅持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建筑施工企業要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建筑施1二企業要對本企業所有在建項目進行自查自糾,針對薄弱環節,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特別要針對易發生事故的安全監管薄弱環節和管理漏洞進行重點檢查。安全檢查應做到全面徹底.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對違法違規行為和事故隱患要限期整改.對不及時整改的,必須果斷處置。對違法違規行為和事故隱患要跟蹤監督,直到徹底消除為止。檢查結束后,要進行認真總結,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得好的項目要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安全工作做得差的項目要進行批評與處罰。
完善應急管理體系預防為主是安全生產的原則。然而無論預防工作如何周密.事故和災難總是難以根本避免的。為了避免或減少事故和災害的失。應付緊急情況,就應居安思危,常備不懈才能在事故和災害發生的緊急關頭反應迅速、措施正確。建筑施工企業需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綜合性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提高應急事件的快速響應和處置能力。同時通過危險辨識、事故后果分析,采用技術和管理手段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且使可能發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盡量減少生命財產損失和不良影響.防止事故的蔓延。
九、結束語:
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康高于一切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不斷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穩步推進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設,積極借鑒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安全技術裝備水平,下大力推進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能力。切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減少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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