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防止和減少酸、堿、氨等化學藥品泄漏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對人身的傷害,建立緊急情況下的快速、有效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機制,確保公司生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規程、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公司發生的酸、堿、氨等化學藥品泄漏時的應急救援和處理。
1.4與其它預案的關系
本方案為酸、堿、氨等化學藥品泄漏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當事故規模達到公司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可能用到《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
1.5工作原則
化水車間所屬各班組、各崗位人員在酸、堿、氨等有害化學藥品泄漏事故的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中,必須遵循“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方針,貫徹統一指揮、現場自救、互相協助的原則。
2危險分析
酸、堿、氨等是強腐蝕性危險化學藥品,其中鹽酸、氨具有揮發性。它們儲存在各自的圓形儲罐體內,罐體和管路系統內壁采取了襯膠和其它防腐措施。外壁刷了防腐蝕面漆進行了防腐處理,但隨著儲罐的長時間使用發生襯膠老化和外壁腐蝕減薄等現象,已發生酸堿、氨液的泄漏。酸堿、氨液的泄漏能造成泄漏區域的設備、地面腐蝕和損毀,對人身造成酸堿灼燒、燒傷,泄漏的液體和揮發的有害氣體會造成環境污染,氨氣還易引起人員中毒、窒息等。
3應急組織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危險化學藥品泄漏事故處理應急組,值長是事故應急處理組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的指揮工作.
組長:值長
副組長:化水車間主任、檢修修車間主任
成員:化水運行人員、技術專工、檢修人員、義務消防員.
3.2應急組成員職責
1)組長:是事故現場的總指揮,負責組織應急組進行事故應急處理,具體承擔應急指揮工作。
2)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事故應急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損失。
3)檢修人員:負責危險化學藥品查漏堵漏,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化水運行人員:負責巡視檢查設備,在調度的指令下負責泄漏系統、設備的隔離、檢查及監視故障情況和減輕影響范圍,并做好處理事故的詳細記錄和現場匯報聯系工作。
5)技術部專工:為事故現場應急人員的系統隔離、設備的操作、消防器材的使用等提供技術指導。
4應急處置
4.1接警與通知
(一)報警方式
1)值長電話
2)口頭報告報警
(二)接警
發生泄漏事故時,現場運行人員必須及時向值班班長、簡明扼要地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泄漏液體的名稱、泄漏量和泄漏程度、液體儲存大約數量等。
(三)通知
1)值班班長向值長簡明扼要地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泄漏液體的名稱、泄漏量和泄漏程度等,并通知化水車間、檢修車間等有關生產部門負責人;
2)各生產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根據事故情況立即通知各部門檢修人員、義務消防員,作好事故搶險準備;
3)發生設備故障時,運行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立即聯系檢修維護人員搶修并加強與值長的聯系,隨時聽候調度指令,進行處理。
4)事故發生時所有通知對象的聯系電話:
公司報警電話:調度室4067310、8300
公司火警電話:4067119
4.2指揮與控制
1)當現場發生酸、堿、氨等化學藥品泄漏事故情況時,由值長確定達到應急響應級別。對發生泄漏的儲罐和管路系統,運行人員能關閉相關閥門隔離的,應立即關閉相關閥門隔離;對能經消除缺陷隔離的,應立即聯系檢修人員進行檢修處理并隔離。
2)當泄漏無法隔離時,應立即匯報值長。由值長聯系相關部門調用酸堿罐車到泄漏現場進行倒灌處理和調動消防隊消防車到現場噴灑水霧以及控制鹽酸、氨氣體的擴散范圍。
3)由運行、檢修等現場人員組成現場應急小組,對泄漏地面上的酸、堿、氨等有針對性地進行中和處理,防止腐蝕、損壞設備和酸堿、氨未經中和直接進入廢水系統。在現場進行噴灑水霧以及壓制鹽酸、氨氣體的擴散。
4)由現場運行值班人員匯報事故現象,由檢修維護人員匯報設備故障情況、設備損壞程度具體情況的信息。
4.3報告與公告
事故發生后,現場值班人員立即向班長報告,班長核實正確無誤后迅速向值長(事故處理應急組組長)報告。
4.4事態監測與評估
應急組應有一名人員負責檢測與評估活動。事故現場應借助車間的環境檢測儀器密切監視事態,在事故現場設置監測點,檢測附近區域空氣中揮發的酸、氨氣含量和地面上泄漏和沖洗廢液的PH值,并根據化學運行規程、環境監測作業指導書等規定現場工作流程、匯報、程序。
4.5公共關系
現場運行值班人員和檢修人員及其他員工,不經授權不許接受媒體單位的采訪,不得發表對事故的評論,事故情況公布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4.6應急人員安全
現場應急人員應熟悉有關酸堿灼燒、燒傷、氨氣中毒、窒息等急救常識。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應急人員應穿戴好專用防毒面具、耐酸堿膠靴、耐酸堿手套、耐酸堿工作服、安全帽等個人防護用品、帶上安全工器具進入泄漏事故現場做好安全技術措施;搶修8小時未完成工作的,應辦理工作票;現場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發生時應迅速撤離現場;完成搶修工作后應完成現場清理、清掃工作后方可離開。
對酸、堿、氨等化學藥品泄漏事故要求配備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帽、防毒面具、護目鏡、耐酸堿膠靴、耐酸堿手套、耐酸堿工作服、及毛巾、肥皂等。
4.7現場應急處置
4.7.1酸堿灼燒、燒傷事故處置措施
1)濺到眼睛內或皮膚上時,應迅速用大量清水沖洗,再以0.5%的碳酸氫鈉溶液清洗,并聯系礦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協助處理。
2)當強堿濺到眼睛內或皮膚上時,應迅速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膚,并聯系礦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協助處理。
4.7.2氨氣中毒、窒息事故處置措施
1)當開始出現流淚、眼痛、咳嗽、咽部干燥等氨氣中毒癥狀情況時,應急搶險人員應立即撤離到通風良好的安全地帶。
2)對出現氣促、胸眩暈中毒現象的人員,搶救人員應戴防毒面具進入險區立即實施救援,將氨氣中毒人員撤離到通風良好的安全地帶休息并觀察,并聯系和送礦職工衛生室。
3)已中毒昏迷病員應保持氣道通暢,有條件時給予氧氣吸入。對呼吸心跳停止者,應按照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立即撥打0632-4067310急救電話,聯系礦職工衛生室醫務人員并說明情況前來救治。
4.8警戒與治安
當出現HCL、氨氣體擴散時,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隔離帶,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受到HCL、氨氣的傷害,同時匯報值長通知有關人員撤離,避免發生不必要的人身傷害。
4.9人群疏散與安置
當值值長根據泄漏現場情況和監測評估結果,通知警戒區域和隔離帶人員撤離和疏散到安全地帶,決定應急人員是否緊急撤離交由廠Ⅱ級應急專業人員處理。撤離和疏散人員應遵循橫向再逆向的原則,對已實施撤離和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處置。當事故危害消除后現場應急人員和值班人員應回到各自崗位。
4.10醫療與衛生
現場應配備自來水、急救酸堿中和時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應急救援人員應學會緊急自救和救治他人及職業危害《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等方面的培訓,例如:心肺復蘇法,并熟悉有關酸堿灼燒、燒傷、氨氣中毒、窒息等急救常識。
當發生酸堿灼燒、燒傷和氨氣中毒、窒息時,應先進行自救。事態嚴重時,應啟動《公司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立即將灼燒、燒傷和氨氣中毒、窒息人員送往礦職工衛生室或聯系職工衛生室人員前來急救。
4.11現場恢復
事故處理后,運行值班人員對室內泄漏的場所要加強通風和換氣,對現場的設備和管路系統上的酸堿液體進行水沖洗,對泄漏和沖洗到地面上的酸堿的液體進行中和處理,使其達標排放(PH值6-9)到廢水井內至污水站處理。檢修人員清理并撤離現場,檢修負責人與應急人員再次核實現場處理情況,確認無再次泄漏危險和危及人身安全及廢水已達標排放時,應急人員可拆除采取的安全措施、標志和遮攔,恢復通道。現場清理結束后運行值班人員向應急小組負責人匯報。
4.12應急結束
泄漏事故處理完畢后,檢修人員應做好檢修記錄并向運行人員交代有關注意事項。運行值班人員做好事故處理記錄,并向應急處置組負責人匯報,應急小組負責人宣布應急結束。
5注意事項
1)發生酸、堿、氨泄漏時,運行值班人員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帶上安全工器具進入泄漏地點進行觀察,對連通的儲存罐和系統進行隔離,對泄漏的系統和罐體應關閉相關閥門和聯系檢修維護人員加裝堵板等隔離操作、巡視檢查設備、設備監視、完成現場的安全措施。
2)在事故處理中應急人員應對揮發出的HCL、氨氣體在現場噴灑水霧進行壓制。
3)應急人員應對泄漏地面上的酸堿、氨有針對性地進行中和處理,防止腐蝕、損壞設備和酸堿、氨未經中和直接進入廢水系統和其他生產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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