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質量事故處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6.2.1事故情況清楚:一般包括事故發生時間,事故情況描述,并附有必要的圖紙與說明,事故觀測記錄和發展變化規律等。
6.2.2事故性質明確:主要應明確區分以下三個問題:
①是結構性的還是一般性的問題。如建筑物裂縫是由于承載力不足引起,還是由于地基不均勻沉降或溫、濕度變形而造成;又如構件產生過大的變形,是因結構剛度不足,還是施工缺陷所造成等等。
②是表面性的還是實質性的問題。如混凝土表面出現蜂窩麻面,就需要查清內部有無孔洞;又如結構裂縫,需要查清裂縫深度,對鋼筋混凝土結構,還要查明鋼筋銹蝕情況等。
③區分事故處理的迫切程度。如事故不及時處理,建筑物會不會突然倒塌?是否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以免事故擴大惡化等。
6.2.3事故原因分析準確、全面:如地基承載能力不足而造成事故,應該查清是地基土質不良,還是地下水位改變,或者出現侵蝕性環境;是原地質勘察報告不準,還是發現新的地質構造,或是施工工藝或組織管理不善而造成等等。又如結構或構件承載力不足,是設計截面太小,還是施工質量低劣,或是超載等。
6.2.4事故評價基本一致:對發生事故部分的建筑結構質量進行評估,主要包括建筑功能、結構安全、使用要求以及對施工的影響等評價。
6.2.5處理目的、要求明確:常見的處理目的要求有:恢復外觀;防滲堵漏;封閉保護;復位糾偏;減少荷載;結構補強;限制使用;拆除重建等。事故處理前,有關單位對處理的要求應基本統一,避免事后無法作出一致的結論。
6.2.6事故處理所需資料齊全:包括有關施工圖紙、施工原始資料(材料質量證明,各種施工記錄,試塊試驗報告,檢查驗收記錄等)、事故調查報告、有關單位對事故處理的意見和要求等。
6.3一般原則
6.3.1正確確定事故性質
這是事故處理的先決條件。有關內容前面已闡述。
6.3.2正確確定處理范圍
除了事故直接發生部位(如局部倒塌區)外,還應檢查事故對相鄰結構的影響,正確確定處理范圍。
6.3.3滿足處理的基本要求
事故處理應達到以下五項基本要求:
①安全可靠,不留隱患;②滿足使用或生產要求;③經濟合理;④材料、設備和技術條件滿足需要;⑤施工方便、安全。
6.3.4選好處理方案和時間
根據事故原因和處理目的,正確選用處理方案和時間。
6.3.5制定措施
制定有效、可行的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
6.4注意事項
6.4.1注意綜合治理
首先要防止原有事故的處理引發新的事故;其次注意處理方法的綜合應用,以利取得最佳效果。如構件承載能力不足,不僅可選擇補強加固,還應考慮結構卸荷、增設支撐、改變結構方案等多種方案的綜合應用。
6.4.2注意消除事故的根源
這不僅是一種處理方向和方法,而且還是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重要措施。例如超載引起的事故,應嚴格控制施工或作用荷載;地基浸水引起地基下沉,應消除浸水原因等。
6.4.3注意事故處理期的安全,一般應注意以下五個問題:
①不少嚴重事故岌岌可危,隨時可能發生倒塌,只有在得到可靠地支護后,方準許進行事故處理,以防發生人員傷亡。
②對需要拆除的結構部分,應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始拆除工作。
③凡涉及結構安全的,都應對處理階段的結構強度和穩定性進行核算,提出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處理中嚴密監視結構的穩定性。
④重視處理中所產生的附加內力,以及由此引起的不安全因素。
⑤在不卸荷條件下進行結構加固時,要注意加固方法對結構承載力的影響。
6.4.4加強事故處理的檢查驗收工作
為確保事故處理的工程質量,必須從準備階段開始,進行嚴格的質量檢查驗收。處理工作完成后,如有必要,還應對處理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檢驗,以確認處理效果。
6.5事故不需要作專門處理的條件
工程質量缺陷雖已超出標準規范的規定而構成事故,但是可以針對工程的具體情況,通過分析論證,從而作出不需要專門處理的結論。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6.5.1不影響結構安全和正常使用:例如有的建筑物錯位事故,如要糾正,困難很大或將造成重大損失,經過全面分析論證,只要不影響生產工藝和正常使用,可以不作處理。
6.5.2施工質量檢驗存在問題:例如有的混凝土結構檢驗強度不足,往往因為試塊制作、養護、管理不善,其試驗結果并不能真實地反映結構混凝土質量,在采用非破損檢驗等方法測定其實際強度已達到設計要求時,可不作處理。
6.5.3不影響后續工程施工和結構安全:例如后張法預應力屋架下弦產生少量細裂縫、小孔洞等局部缺陷,只要經過分析驗算證明,施工中不會發生問題,就可繼續施工。因為一般情況下,下弦混凝土截面中的施工應力大于正常的使用應力,只要通過施工的實際考驗,使用時不會發生問題,因此不需要專門處理,僅需作表面修補。
6.5.4利用后期強度:有的混凝土強度雖未達到設計要求,但相差不多,同時短期內不會滿荷載(包括施工荷載),此時可考慮利用混凝土后期強度,只要使用前達到設計強度,也可不作處理,但應嚴格控制施工荷載。
6.5.5通過對原設計進行驗算可以滿足使用要求:基礎或結構構件截面尺寸不足,或材料力學性能達不到設計要求,而影響結構承載能力,可以根據實測的數據,結合設計的要求進行驗算,如仍能滿足使用要求,并經設計單位同意后,可不作處理。但應指出:這是在挖設計潛力,因此需要特別慎重。
最后要強調指出:不論哪種情況,事故雖然可以不處理,但仍然需要征得設計等有關單位的同意,并備好必要的書面文件,經有關單位簽證后,供交工和使用參考。
七、?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急救醫院清單
?
醫院名稱 | 醫療特色 | 地?? 址 | 聯系電話 |
茅臺酒廠公司職工醫院 | 綜合醫院 | 仁懷市茅臺鎮 | 0852-2386107 |
仁懷市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仁懷市中樞鎮 | 0852-2226846 |
仁懷市中醫院 | 綜合醫院 | 仁懷市中樞鎮 | 0852-2259120 |
緊急事故對外聯絡表
?
單位或部門 | 地址 | 電話 |
火警電話 | 仁懷市中樞鎮 | 119 |
急救電話 | 仁懷市中樞鎮 | 120 |
匪警電話 | 仁懷市中樞鎮 | 110 |
茅臺鎮人民政府 | 仁懷市茅臺鎮 | 0852-2331308 |
仁懷市安監局 | 仁懷市中樞鎮 | 0852-2235991 |
仁懷市衛生局 | 仁懷市 | 0852-2294766 |
仁懷市勞動局 | 仁懷市 | 0852-2235686 |
仁懷市交通警察大隊 | 仁懷市 | 0852-2223346 |
仁懷市公安局分局 | 仁懷市 | 0852-2223344 |
仁懷市消防大隊 | 仁懷市 | 0852-2223344-205 |
7.1?成立應急預案的獨立領導小組(指揮中心)。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 組?長:林發展
??? 副組長:唐克??? 王憲章
組?員:馮定強?? 王建軍?? 趙金勝?? 郭宏占
?
?
姓??? 名 | 職??? 務 | 聯系電話 | 備注 |
林發展 | 項目經理 | 13905068007 | ? |
唐?克 | 副指揮長 | 18385202068 | ? |
王憲章 | 項目書記 | 18385202008 | ? |
馮定強 | 經管部部長 | 18385202077 | ? |
趙金勝 | 辦公室主任 | 18385202002 | ? |
郭宏占 | 辦公室 | 1838520200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