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物資保障組。
組長:郭選國
成員:李光宇張家奉
主要職責是:負責調集搶險器材、設備;負責解決全體參加搶險救援工作人員的食宿;負責救援道路的搶建和維修。
(4)醫療救護組。
組長:姚和平
成員:郭選梅游顯紅主要職責是:負責現場傷員的救護等工作。
(5)善后處理組。
組長:孫定疆
成員:黃啟銘吳長梅黃自斌
主要職責是:負責做好安撫遇難者家屬的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憮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其它善后事宜。
(6)技術指導組。
組長:曾祥文
成員: 陳德猛 丁尚喜
主要職責是: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必要時,參與州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應急救援工作。救援結束后,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及建議,為恢復生產提供技措支持。
(7)災害治理組。
組長:黃自蘭
成員:曾祥文郭選國陳德猛丁尚喜
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地質災害影響及其環境影響評估,提出應急和治理措施,并組織實施。
四、預警預防
(一)危險源監控管理
1、頂板事故的主要預防措施
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在上班前和放炮后進入工作面,班組長要由外向內進行認真的敲幫問頂,對較破碎的頂板、邊幫要及時進行處理,一時無法處理的,要及時支護;對于受損支架,要及時修復,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才允許其他人員進入工作面作業。管理人員要對敲幫問頂、支護情況進行嚴格的監管,確保安全生產。技術人員對采掘工作面的支護情況,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作出規定,專職安全員要對支護是否到位和支護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對一些特殊地段要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在過斷層等構造破碎帶,采面收尾,采煤柱等特殊地點,要有相應的支護手段和安全技術措施,避免發生冒頂事故。
2、水害事故的主要預防措施
成立防治水領導機構,配備防治水工作相關人員和探放水設備。
井下水害事故的主要預防措施:采掘工作面開工前進行防治水安全技術論證;經常清理采區和主平硐的排水溝,保證水溝暢通無阻;作業地點嚴格執行“有疑先停、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加強對礦井范圍內開采的煤礦及老窯、采空區進行普查,及時把積水區域填繪在相關圖件上,并標明其位置、范圍及積水數量;加強對井下排水設備的維護和檢修,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設備的排水能力滿足要求。
地面防洪:開展汛期值班工作。在瀑雨季節,應組織相關人員對地面山體、周邊水體進行全面的檢查,對存在山體較松動、溪水上漲,有可能造成山體滑坡、溪水涌入井下等情況,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預防和處理。
3、氣體中毒、窒息事故的主要預防措施
局部通風管理:局部通風機按要求安裝,杜絕產生循環風;保證導風筒按標準懸掛和連接,減少漏風和通風阻力,保證工作面有足夠的新鮮風流。
氣體檢測監控:每個工作面開工前必須由瓦檢員對氣體進行檢測,確認沒有有毒有害氣體超限后,方可開工作業;若發現有毒有害氣體超限,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瓦檢員每班對各工作面氣體檢測最少兩次,并做好檢測的原始數據記錄,存檔備查;礦井負責人對瓦檢員檢測的原始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通風設施管理:臨時停工地點必須設置柵欄和警標,盲巷、廢巷及時設置永久性密閉,永久密閉和柵欄要統一編號,登記造冊,統一管理;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檢查員要經常對井下通風設施進行檢查,被破壞或受損的要及時修復;井下通風設施、設備需要拆除或遷移的,要經礦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進行。
4、火災的主要預防措施
建立和完善重點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和組織領導機構;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火沙和消防水池,并做好日常檢查維修工作;重點部位消防安全設施、建筑物、庫房等嚴禁存放煙火和易燃物品,要加強值班巡邏,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處理;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安能力;嚴格執行入井檢身制度,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井下;堅持安全供電,確實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裝置、有螺釘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三堅持”(堅持使用檢漏繼電器、堅持使用煤電鉆、照明和信號綜合保護、堅持使用風電和瓦斯電閉鎖)。
5、其它事故預防措施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認真排查井下生產系統各環節的安全生產隱患,通過強化現場管理,推進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等措施,做好爆破、提升運輸、粉塵防治等各類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
(二)預警行動
1 、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
當班人員發現事故發生或巡查發現可能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值班主任和中控室當班控制員,及時按應急預案確定的處置方案應對事故。中控室負責通知相關部門共同采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
2、預警級別
按照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為:
紅色預警(I級) :可能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橙色預警(Ⅱ級 ) :可能發生 10-29人死亡、50-99人受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黃色預警(Ⅲ級) :可能發生3-9人死亡,或者10-49人受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藍色預警(Ⅳ級) :可能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都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3、預警措施
紅色預警措施: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煤礦主要負責人要深入一線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排查消除隱患。相關科室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加強檢查。高度關注自然災害動態,帶班負責同志要主動了解掌握情況,加強值班和監測,停止爆破和井下作業,人員撤出井外安全地帶。
橙色預警措施:在黃色預警的基礎上,煤礦負責人深入一線,加強檢查督辦,督促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對危險重點部位重點監控,必要停止爆破和井下作業,人員撤出井外安全地帶。
黃色預警措施:安全礦長深入井下作業場所,加強巡查,督促班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及時報告。同時密切關注自然災害,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
藍色預警措施:加強巡視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危險及時報告煤礦負責人。
(三)事故報告與處理
1、事故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必須立即向礦井主要負責人報告;主要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按預案要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主要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商務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紅土鄉政府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市商務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紅土鄉政府報告。
2、報告內容
礦井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3、發生災害后必須立即召集或通知的單位和人員名單:
A:單位:建始縣安監局值班電話:
建始縣煤炭局值班電話:
建始縣龍坪鄉人民政府值班電話:
建始縣醫療急救中心值班電話:
建始縣礦山救護小隊值班電話:
B:人員:黃自蘭 電話:18907261111
曾祥文電話:18972410222
陳德猛電話: 18972403000
郭選國電話:18972403111
丁尚喜電話:18972403002
喻天東電話:18972403022
楊甫庭電話:13329838894
黃啟銘電話:18972403188
(四)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礦調
度室應立即通知礦救災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得到組長批準后,迅速
通知應急小組其他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組長接到事故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向建始縣安監局,建始縣煤炭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以上部門報告。
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事故性質;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援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礦山事故的級別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
Ⅰ級: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Ⅱ級: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10-29人死亡,或50-99人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Ⅲ級: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3-9人死亡,或10-49人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Ⅳ級:事故后果已經或可能導致1-2人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二)響應程序
本礦Ⅳ級時就應啟動急預案,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及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專家組、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措施,迅速組織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應急響應程序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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