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區衛生局分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建立健全職業中毒救援體系,儲備必要的醫療物資、醫療設備和急救場所,指導急救人員迅速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向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區經貿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區經貿局分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根據事故情況,協調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4、事故調查組: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調查事故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做出防范意見,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5、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負責,事故發生地鄉鎮(街道)主要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受傷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進展情況。
6、信息管理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區委宣傳部分管部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根據實際情況,做好輿論宣傳和引導工作,及時報道事故調查處理進展情況。
區職業中毒事件指揮部根據職業中毒事件的類型和進展情況,組織其他相關部門組成專門工作組,開展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日常管理機構
區衛生局設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全區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能是:依法組織協調一般或重特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職業中毒事件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進行有關職業中毒事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
(三)專家咨詢組
區衛生局組建由公共衛生管理、職業流行病學、臨床醫學、毒理學、衛生監督、檢驗檢測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區職業中毒專家咨詢組,負責對職業中毒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理提出咨詢和建議;參與制定、修訂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職業中毒事件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承擔職業中毒事件日常管理機構和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業中毒事件發生后,區衛生局組織職業中毒專家咨詢組對職業中毒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職業中毒事件的類型及危害程度分級,向區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啟動預警機制,或啟動何級預警機制的建議。
三、職業中毒事件的監測與預警
根據職業中毒事件危害因素的類別制定監測計劃,建立職業中毒事件的監測與預警系統,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對早期發現的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職業中毒事件,依照本預案規定的報告程序和時限及時報告。
(一)日常監測
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是用人單位自身職業中毒防治管理的義務,通過日常監測,及時了解、掌握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
用人單位根據衛生部制定的技術規范和標準以及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確定日常監測點、監測項目、監測頻率(次),建立自身監測系統和監測儀器設備使用管理制度及監測結果統計公布報告制度等;指定專人負責監測的實施和管理,對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動態觀察,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害隱患,消除或減少職業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用人單位切實落實有關監測管理制度,確保監測系統經常保持正常運行狀態。
(二)定期監測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在對檢測結果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對工作場所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防護措施及其效果進行評價,確定危害類別,為工作場所分類管理和危害因素治理提供依據。定期檢測、評價必須由取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證書》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保證檢測、評價結論的客觀公正。檢測、評價結果必須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區衛生部門報告,同時向勞動者公布。
(三)事件預警
出現下列情況時,有關單位應按規定進行報告:
1、衛生監督機構在監督執法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存在嚴重的職業中毒事件危害隱患;
2、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通過對用人單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確定危害程度嚴重時;
3、用人單位對工作場所進行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出現嚴重超標時;
4、其他可能導致職業中毒事件發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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